晴時多雲

「住都中心」成立 十年內推動13件公辦都更

2017/05/23 11:47文/記者馮牧群

行政院表示,內政部將設國家住都中心,解決政府在推動住宅及都更政策時人力不足、資源缺乏等困境。

行政院22日同意「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由政府出資30億元設置專業、具公信力的「住都中心」,為支援政府執行社會住宅興辦、公辦都更的行政法人組織,同時協助有公益性的民間更新,預計十年內協助推動13件公辦都更。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受訪時表示,內政部將設國家住都中心,解決政府在推動住宅及都更政策時人力不足、資源缺乏等困境,且因應八年內20萬戶社會住宅規劃,藉此推進都更速度,促進閒置土地開發。

 

徐國勇受訪指出,住都中心主要有兩大任務:協助興辦八年20萬戶社會住宅、整合或操盤都更政策;主要有七大業務,包括興辦社會住宅、整合都更事業、投資價購都更土地、擔任都更實施者、公開評選實施者、營運管理社會住宅及都更新事業、研究規劃及教育訓練。

 

據《中國時報》報導,住都中心首波鎖定兩件擔任都更實施者,包括台北市信義區兒福A基地、新北市新店榮工基地,前者基地1.4公頃、投資金額約50億,可創造170億經濟效益;後者基地達6公頃、投資金額約140億,可創造374億經濟效益。另住都中心將協助新北市板橋浮洲商業區的公辦都更公開評選實施者,占地約2公頃、投資金額70億,開發效益約240億。

 

其他由該中心協助整合推動或公開評選實施者的案件,像是台北市中山女高南側都更、台電中興倉庫都更,還有台鐵員林火車站都更等。徐國勇受訪表示,住都中心有助於提高都更實施能量,未來民間與都更公司的個案計劃若雙方沒有互信,該中心可扮演具公信力的協助整合平台,提供包括法令解釋、精算結果等服務,讓都更案加速實施。

 

依據規劃,住都中心將設董事長、執行長各1人,副執行長2人,並有董監事,將提請行政院長聘任,董事長薪酬、專任董監事報酬需呈報行政院核定,未來將制訂利益迴避條款,董監事或其關係人不得參與和其土地或建物有關個案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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