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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208處頂樓違建 下月執行強拆

2017/10/31 11:29文/記者馮牧群

日前頂樓加蓋違建發生釀災害命事件,台北市建管處即將執行強拆,並向違建所有人收取相關費用,圖為示意照。

今年8月台北市士林區頂樓違建火災造成傷亡後,居住安全議題引發討論,台北市建管處依「現行違章建築拆除處理原則」將施工中違建及94年後的新違建,以及有危害公共安全疑慮的違建,共有208處列為優先拆除對象,11月中旬過後啟動強拆。

 

建管處表示,北市府103年底針對頂樓既存違建成立「226服務專案」、104年3月底前全數改善完畢,但104年後,頂樓既存違建裝修超過3個使用單元以上、「226服務專案」拆後重建的新違建仍有208件,為維護公共安全,已訂定執行計劃並成立「208頂樓專案」,這些違建屋主須在今年11月15日前配合改善拆除,否則市府將派工強制拆除違建主體及隔間,再收取強制拆除費用。

 

為避免頂樓違建發生火災的憾事重複發生,加裝初期預警功能設備,有利於室內火災時儘速逃生避難,消防局與建管處共同訂定「推動頂樓加蓋處所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執行計劃」,針對北市屋頂既存違建,如經消防局通報未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建管處將優先強制拆除。

 

建管處長陳煌城表示,依據「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規定,83年12月31日前的既存違建屬於暫免查報處分,84年1月1日後的新違建不符拍照列管規定者應查報拆除,目前既存違建雖可暫免查報處分,但頂樓違建火災每每肇致人員傷亡,違建所有人應主動配合設置,共同維護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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