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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都委會審議 內政部推「自評、預審、專管」機制

2018/05/02 15:36文/記者馮牧群

內政部提出「自評、預審、專管」3機制,減少補件往返時間,也讓委員會審議時更聚焦。(黃柏榮攝影)

內政部正檢討現行都市計劃審議程序,未來將推動提案機關自評、內政部初步預審、重大案件專案列管等機制,減少補件往返時間、讓審議重點聚焦,加速審議效率。

 

內政部說明,為減少補件往返時間,將來各提案機關將計劃提報至內政部委員會審查前,應有自評機制,自行審視計劃內容有無符合審議重點,例如面積範圍、規劃合理性、土地公益性與必要性、安置問題。透過內政部初步預審機制,將先行評估政策方向、問題爭點,擬定案件後續審議的指導原則與討論重點,讓委員審議時更聚焦,必要時先與地方政府溝通替代方案,再請各委員會確定後續變更審議原則,個案細節則交由專案小組討論後,再提大會審議以縮短時間。

 

內政部指出,將來報至內政部委員會審議的投資台灣重大案件,將列入專案管考機制,定期提報進度與滾動檢討因應對策,掌握案件審議進度與成果。近期將邀集地方政府與相關機關,針對台灣重大投資案件研商「自評、預審、專管」機制,包括重大案件範疇、自評項目、行政初審與聯席審查、專案列管,預計今年6月前完成機制。

 

為加速興建公共設施,對於案件單純、面積較小,變更為公共設施用地的都市計劃變更案,內政部在過去已簡化審議程序,例如台南市府協助科技部建置無人自駕車測試場域,都市計劃變更案去年11月10日提報內政部,內政部都委會在短短不到1個月時間即審議通過。

 

根據內政部統計,去年都委會共召開23次會議,平均每月開2次,審決直轄市、縣市政府報核的都市計劃案共223件,案情單純者審議時間約1至2個月,案情複雜案件者為節省審議時間,先由委員組成專案小組開會聽取簡報,全年專案小組會議約209次,提出具體建議意見後,再儘速提會討論,加速案件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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