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議會臨時會8日審議三讀通過市府工務處所提的「新竹市辦理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修正案,9月1日起實施,共3項補助額度提高,包括房屋重建單價標準比照台北市政府標準辦理,提高幅度平均30%以上;針對無法提出證明文件的建築,補償標準從50%提高到70%;房屋租金補助全拆戶,給予每一門牌房屋租金補助費72萬元,補償幅度是歷年來最好,而公道三新闢計畫道路的拆遷戶可望成為自治條例修正後首批適用拆遷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