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房屋稅攻略!聰明報稅絕招大公開
2020年報稅季來到,購屋族別忘每月負擔的房貸利息也可扣除。(鮑行健攝)
5月報稅季來到!因應疫情關係,今年有多項不一樣的報稅措施,不只申報時間首創延長1個月至6月30日為止,並提前退稅1個月,若因疫情而遭到隔離的納稅人可再多延20天繳納,疫情受災戶則可延期1年、分期3年,觀光受災戶地價稅、房屋稅可申請補貼,納稅民眾可多留意,以保障自身權益。
今年因應嚴重的特殊傳染性疾病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財政部主動出擊,除了將退稅期程提前1個月,讓民眾可以提早拿到退稅款,更將去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繳納期限由原來的今年5月1日至6月1日,延長1個月至6月30日,讓民眾可以延緩報繳稅、分散申報人流。另外,為保障申報期限屆滿仍接受隔離治療民眾的申報權益,申報繳納期限為自結束隔離治療之次日起20日內,民眾無須事先申請。
受疫情影響 可分期長達3年繳納
全國不動產總經理藍怡婷表示,5月報稅季應繳納房屋稅,為了因應疫情帶來的經濟衝擊,今年有許多不一樣的便民措施,除了延長繳稅期間之外,納稅人若因疫情影響造成收入驟減無法如期繳稅,不限稅額皆可申請延長繳納期限最長1年,或分期最長可達3年(分36期、每期以1個月計算)繳納,但須注意應在稅單繳納期限前提出申請。至於此波疫情首當衝擊的觀光、旅館業者,在符合條件之下可向交通部申請地價稅、房屋稅補貼,民眾別忘了自身權益。
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指出,今年適逢房地合一新制上路後的第4個報稅年度,在2019年售屋者,須確認售屋所得適用舊制或新制,房屋若在2016年1月1日以前取得,就適用舊制,則納入綜合所得稅申報財產交易所得,必須在今年6月前完成申報;若適用新制,則是課徵房地合一稅,必須在所有權移轉登記次日起30日內申報,就不是納入綜合所得中報稅,納稅人須特別留意。
今年因應疫情影響,財政部主動出擊,報稅繳納期延長1個月至6月底止。
售屋族「財產交易損失舉證」節稅法
在2019年有售屋者,可善用「財產交易損失舉證」節稅法,陳俊宏分析,今年報稅時優先採以實價發生價額的「核實認定」方式申報,對於無法舉證買價的房屋,則可採「標準認定」的申報方式節稅;但若出售的房屋是位於台北市售價7000萬元、新北市售價6000萬元以上的豪宅,還有雙北市以外縣市售價4000萬元以上的豪宅,且無法舉證買進成本,則依實際銷售價格的15%做為售屋所得,然後用土地公告現值跟房屋評定標準價格來分配。
購屋族「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節稅法
至於在2019年買屋的民眾,每月負擔的房貸利息也可扣除,中信房屋副總經理張世宗表示,申報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時,不動產需符合自有自用,登記在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撫養親屬名下,沒有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且是以購置自用住宅為目的向金融機構進行貸款才能適用,此外每一申報戶以一屋為限,扣除額度不得超過30萬元,並注意一定要向金融機構申辦購屋借款的當年度繳納利息單據正本才能認列扣除。
參與包租代管的房東享有所得稅優惠,符合適用標準的納稅人可把握這個節稅小確幸。
包租公「租金免稅、必要費用減除」節稅法
至於有房租收入的包租公、包租婆,崔媽媽基金會表示,房東有2種申報方式,一種是扣除租屋成本,另一種為扣除法定必要費用,前者可列舉租屋成本,包括水電、木工、裝修等修理費,以及房屋稅、地價稅、產物保險費、購屋貸款利息等,須備妥稅單影本、保險費收據、房屋權狀影本、貸款證明影本等檢附憑證。
陳俊宏提醒,俗稱「租賃專法」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自2018年6月27日上路後,若是參與包租代管的房東,享有所得稅優惠,今年報稅季若符合適用標準的納稅人可把握這個節稅小確幸。只要個人房東將名下房屋委託包租代管業者代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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