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注意了!以小換大、舊換新或做這些事 不一定能土增稅重購退稅

2023/03/09 18:10文/記者林耀文

北高雄河堤社區舊3房的地價逾100萬元,換屋買家才發現,原來商圈成熟的河堤社區土地較值錢,讓想要以小換大、以舊換新申請土增稅重購退稅的買家空歡喜一場。

最近有民眾開心從舊社區大樓3房,換購新開發區的新4房,想向稅務機關申辦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重購退稅,卻被打回票,才發現購屋前沒做好這幾件事,包括查清土地公告現值差距、登記人名義需同一人,與符合自用住宅設籍自住非出租等多項條件,並非以小換大或舊換新,就能申請土增稅重購退稅成功。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近日有民眾來電詢問其配偶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後,2年內若以自己名義購買自用住宅用地,可否申請退還其配偶已繳納之土地增值稅?

稅捐處進說明,申辦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重購退稅者,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包括1.出售土地與重購土地所有權人須為同一人。2.重購自用住宅土地地價必須大於出售自用住宅土地地價扣除已繳納土地增值稅。3.土地出售後2年內重購或先購買土地2年內再出售土地。4.出售土地及重購土地地上房屋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並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5.出售土地於出售前1年內未曾營業或出租(含公益出租、社會住宅包租代管)。6.重購土地面積以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00平方公尺或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700平方公尺為限,出售土地面積不受限制。7.如果為先買後賣,應於重購土地時,已持有供自用住宅使用之土地為適用範圍。如果配偶出售土地,而以自己名義重購自用住宅用地,就不符合重購退稅資格。

房仲業者也舉例,最近有買家歡欣從北高雄河堤社區自住20多年屋齡的舊大樓約37坪3房,換購至左營新開發區的新大樓約50多坪4房,想要委託代書向稅捐機關申辦土增稅重購退稅,原本認為房屋同樣是登記老婆名下,且符合以小換大、舊換新與設籍自住等條件。

但代書調閱二屋土地公告現值後卻發現,土地持分都約4坪,但河堤社區舊3房的地價逾100萬元,左營新大樓4房地價僅約80多萬元,無法申請土增稅重購退稅,原來商圈成熟的河堤社區土地公告現值較高較值錢,讓買家空歡喜一場,只好申請土增稅一生一次自用住宅優惠,與一般稅率繳納增值稅額差距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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