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竹市父母注意!遷戶口就學 未來要查「居住事實」

2024/02/06 18:00文/記者朱語蕎

新竹市政府修正竹市班級總量限制辦法草案,透過總量限制相關規定能有效規範各學校空間、學生人數、入學資格等,進行居住事實查核。(資料照)

新竹市近年人口增長快速,不少國小學區滿額,造成學生需跨區就讀,為落實居住事實查核,妥善分配教育資源,新竹市政府修正竹市班級總量限制辦法草案,1月正式上路。

新竹市長高虹安表示,為兌現「校校均質」承諾,未來將有效規範學校空間、學生人數、入學資格等,確保教學品質與學生受教權益,讓竹市的學童們都能就近入學、安心上學。

高虹安指出,為平衡城鄉區域發展,妥善分配教育資源,總量限制作業要點修正勢在必行,透過總量限制相關規定能有效規範各學校空間、學生人數、入學資格等,並以每班學生最適人數為編班原則,若有學校空間不足狀況,亦可申請實施總量限制,解決人數過多造成學習場域擁擠、教學品質下降等問題。

教育處長陳木金表示,總量限制學校將依法成立入學審查委員會,專責處理學生入學事宜,由管制學校組成查核小組,結合學區里村長、鄰長及戶政單位人員等網絡單位,適時進行家訪,進行居住事實查核。

教育處表示,此次修法依據「新竹市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及新生分發入學辦法」第三條規定訂定,修正條文重點如下:

1.第三點:修正總量限制學校超收學生之但書規定。

2.第四點:新增第一項敘明總量限制學校應成立入學審查委員會,第二項規範各校應訂定作業規定。且為嚴格審查總量學校居住事實,新增第三項後段入學當年度,同一門牌號碼分發總量學校以一人為限之規定,現行規定第二項移列為第五項。

3.第六點:新增第二項新生登記分發時應持相關資料,以利居住事實查核。

4.第十點:新增第二項學生至國外或大陸地區就學者,應辦理轉出,不得占用名額。

5.第十五點:新增有關總量限制學校應與學區里長、鄰長、戶政單位建立查核網絡,以維護學區學童就近就學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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