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買房也掀團購潮 衍生問題多 想買便宜要小心

2021/03/27 04:30文/記者朱語蕎

房市景氣好轉,讓網路團購風潮再起。



台灣人瘋團購,連房子也能跟團購買,近年房市回溫,市場一片大好,不少人看準熱潮,打出購屋團購價,在網路上開社團、群組,吸引不少人目光,但專家建議,仲介房屋需要有房屋經紀人執照,若只是聽信團購主說法就跟風下定,未了解實際物件情況,不論是未來轉手或自住,都可能會有風險。

市場資金氾濫,熱錢湧入房地產,讓去年房市景氣大好,連許久不見的團購風潮,又再度捲土重來,去年出現不少秒殺案、宣稱潛銷就完銷,其實有些都是網路糾團購買,以大量團購方式掃貨,不只造成建案熱銷,也讓以網路消費為主的新世代購屋族,趨之若鶩。

網路糾團購屋 打亂銷售模式

這種買房像買菜的現象其實並非首見,早在前一波房市多頭期間,就有出現這種現象,只是這波團購潮更巨大,許多在網路經營房地產多年的社團、聊天群組,版主紛紛開啟主糾模式,靠著長年累積的人脈、客群,以大量購買方式,與建商談條件,取得比開案後更好的價格吸引民眾加入,主購因此可獲得介紹費,而建商也樂得在潛銷期間就銷售一波,不只銷售量大增,也能帶來人氣話題。
而此現象也影響目前代銷業銷售的模式,過往建商賣房子,多半會委由代銷包裝、銷售,代銷從中獲取利潤,也因如此,房價成本會被加上行銷、廣告費用,但現在這波團購風潮,不少是由主購直接與建商談價,省略代銷仲介的成本,取得更便宜的價格。

台中、竹北不少預售案在開賣前就吸引人龍購買,不少是團購先來掃貨。

非經紀業售屋違法 小心被賺價差

對此,屋比房屋總監陳傑鳴表示,非經紀業而經營仲介或代銷業務者是違法的,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32條規定,可能將被主管機關應禁止營業,並處公司負責人、商號負責人或行為人新台幣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公司負責人、商號負責人或行為人經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為禁止營業處分後仍繼續營業者,還會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罰金,民眾想藉揪團牟利要多審慎。
對購屋者來說,網路糾團購屋也相對沒有保障,不管主購說得天花亂墜,其實都沒有單據可保障買方權益,最常見的糾紛,就是消費者先付了預約款,但事後沒買到房子,業者也不願意退費,甚至購買後,主購直接消失,甚至之後若發生建商捲款落跑、無法如期完工等問題,消費者根本無從向主購或業者求償。

團購風險高 留意投資客過多個案

此外,近期不少團購模式,也引發炒作紅單問題,讓政府開始嚴加控管,尤其是幾個熱門區塊,預售屋炒作紅單問題大,成為政府這波打炒房首要任務。住展雜誌研發長何世昌表示,網路糾團購屋是網路時代的產物,這種團並不是不能跟,而是建議有豐富購屋經驗、承受風險能力高的人再去跟,一般首購族還是直接向建商或代銷屋即可,對自身較有保障。
陳傑鳴也建議,購屋仍需親自去案場看房詢價,注意建商品牌、屢約保證規定,先了解建商是否為一案建商,且金錢往來交易要直接與建商或代銷,才不會落入發生糾紛卻求償無門的窘境。此外,團購買房是很多投資客喜歡操作的模式,想自住的民眾,要注意個案投資客狀況,未來可能會面臨龐大的賣壓、空屋率高、管理不易維持的狀況。

預售屋團購容易衍生紅單炒作問題,購屋者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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