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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推太陽光電吸2678億投資 水利地與優質農地種電疑慮仍待解

2023/02/02 13:35文/記者林耀文

截至去年底,台南太陽光電同意備案逾1萬件,預估年發電量約49.3億度,可供約140.7萬戶年家庭用電,吸引投資金額逾2678億元。但水利用地與優質農地種電疑慮仍待解決。截至去年底,台南太陽光電同意備案逾1萬件,預估年發電量約49.3億度,可供約140.7萬戶年家庭用電,吸引投資金額逾2678億元。但水利用地與優質農地種電疑慮仍待解決。

南市府為提高本市自主供電率,平衡能源供應,積極推動太陽光電建置,截至去年底,太陽光電同意備案逾1萬件,預估年發電量約49.3億度,可供約140.7萬戶年家庭用電,吸引投資金額逾2678億元。但水利用地與優質農地種電疑慮,是否影響區域防洪排水與農業生產,仍是太陽光電推動時,亟待和民眾溝通與執法排除違規的重要課題。

由於全球正處於能源轉型的關鍵時刻,台灣又極度仰賴進口能源,南市府為提高本市自主供電率,平衡能源供應,因此運用台南在地豐厚日照條件,積極推動太陽光電建置,並帶動產業穩定發展。

根據統計,截至111年12月31日止,台南太陽光電同意備案共1萬842件,備案容量達3827MW,預估年發電量約49.3億度,近17.9座曾文水力發電廠年發電量,可供約140.7萬戶年家庭用電,年減碳量將近248.2萬噸,相當7628座台南公園減碳量,吸引投資金額逾2678億元。

針對水利用地與優質農地是否可設置太陽光電設施的疑慮,台南市府指出,依照非都市土地管制規則規定,水利用地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施,應依水利相關法規之使用許可規定辦理,以確保蓄水、供水及防洪等功能不受影響。屬河川區者,設置再生能源相關設施應經河川管理機關之同意。而都市計畫農業區設置太陽電,倘若對於防洪排水造成影響,將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至於優良農地種電疑慮,為因應修正全國區域計畫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之土地使用指導原則,內政部早已於106年將優良農地調整為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除農業生產及其必要之產銷設施使用外,原則禁止優良農地變更使用。

南市府表示,惟近年農業用地零星變更作太陽光電使用之開發案件大量增加,造成農地破碎及相關使用爭議,已嚴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之完整性,故行政院農委會爰於109 年 7 月 28 日修正《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第七之一條規定,明定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林業用地、養殖用地及都市計畫農業區、保護區之農業用地變更作太陽光電設施使用,其農業用地變更使用之面積未達2公頃,除行政院核定「109年太陽光電6.5 GW達標計畫」或太陽光電專案推動區域列管案或109年7月31日前經台電公司核准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併聯審查意見書等相關案件外,其餘農地皆不允許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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