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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集合住宅成主流 3月底前199棟應公安申報 未報卻高達9成

2023/03/27 12:20文/記者林耀文

建築法規新修訂自112年起,新增8至15樓層集合住宅公寓大廈,應每3年辦理一次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最新統計今年第一季至3月底,南市應申報199件,目前竟然高達9成尚未申報,恐將讓社區公共安全亮起紅燈。(圖:南市府提供)

隨著社會家庭結構的改變,近年來台南房市公寓大樓迅速興起,考量提高居住安全,建築法規新修訂自112年起,新增8至15樓層集合住宅公寓大廈,應每3年辦理一次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最新統計今年第一季至3月底,南市應申報199件,目前僅10%完成申報,竟然高達9成尚未申報,恐將讓社區公共安全亮起紅燈,社區管委會須注意,未依規定完成公安申報者,最高可罰30萬元!

根據內政部《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原僅規定16層以上住宿類建築物每2年公安申報1次,新制則是增加建築物8層以上未達16層應每3年申報1次,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應委託經中央認可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機構,辦理公安申報作業,檢查項目包含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昇降設備、避雷設備及緊急供電系統共6大項。

南市府工務局表示,若大樓屋齡未達20年之建築物(93年1月1日以後領得使用執照者),應在112年第一季(3月31日以前)完成申報;屋龄20年以上之建物(92年12月31日以前領得使用執照者,應在113年第一季申報。

如未依規定完成公安申報者,依照《建築法》第91條第1項第4款規定,將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而繼續違規使用者,得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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