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想要更輕鬆換屋有撇步!專家:可善用土增稅重購退稅

2025/03/31 19:45文/記者林耀文

土地所有權人2年內完成出售及新購自用住宅用地,不論是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新購的土地移轉現值若是超過原出售土地移轉現值扣除繳納土地增值稅後的數額,可向出售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退還土地增值稅,但最高退稅額以所繳稅額為限。土地所有權人2年內完成出售及新購自用住宅用地,不論是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新購的土地移轉現值若是超過原出售土地移轉現值扣除繳納土地增值稅後的數額,可向出售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退還土地增值稅,但最高退稅額以所繳稅額為限。

小李的孩子今年要就讀國中了,因此小李想換一間更大一點的房子,卻擔心住了十多年的老屋若是出售,恐怕要繳交高額的土地增值稅。稅務專家表示,換屋族可善用2年內重購退稅,即可省下大筆土地增值稅,減輕換屋負擔壓力。

根據稅法規定,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是指土地所有權人2年內完成出售及新購自用住宅用地,不論是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新購的土地移轉現值若是超過原出售土地移轉現值扣除繳納土地增值稅後的數額,可向出售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退還土地增值稅,但最高退稅額以所繳稅額為限。

例如,小李將舊屋出售的土地移轉現值為100萬元,已繳土地增值稅10萬元,新購房屋的土地現值200萬元,因200萬–(100萬-10萬)=110萬,但退稅額最高以已繳土地增值稅10萬元為限,故重購退稅額即為10萬元。

稅務專家提醒,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出售及重購地所有權人必須為同一人,如非屬同一人,是不能退還土地增值稅,除此之外,尚須符合以下條件,始可適用:包括2年內「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自用住宅用地。且重購土地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仍有餘額者。

同時出售土地及新購土地地上房屋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並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出售地出售前 1 年內及重購地重購後無出租或營業使用。重購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 300平方公尺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 700平方公尺部分。如為先購後售案件,應於重購土地時,已持有供自用住宅使用之土地。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本日最多瀏覽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