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兄弟繼承遺產仍居住老屋 這種作法就無法享地價稅優惠

2023/07/17 19:20文/記者林耀文

民眾若與旁系親屬繼承房地,可將房地等比例分別繼承,且符合其他自用住宅要件,即可分別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目前國內財產移轉,繼承有逐漸增多趨勢,最近卻有高雄市民向稅捐機關提出疑問,土地房屋分別由兄弟繼承取得,仍與年邁母親共同居住在繼承的老屋內,並無出租營業,卻無法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指出,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須同時具備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同時土地上之房屋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等要件。

該處進一步說明,本案雖有直系親屬(母親)在該地房屋設有戶籍,且無出租或營業情形,但因土地屬哥哥所有,而房屋為弟弟所有,兄弟為旁系親屬,無法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千分之二優惠稅率。

地政士建議,民眾若與旁系親屬繼承房地,欲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可將房地等比例分別繼承,例如兄弟各持有2分之1土地及房屋,且符合其他自用住宅要件,即可分別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地產天下】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本日最多瀏覽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