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盯上囤房族 北市府出招逼空屋

2018/03/24 04:29文/記者馮牧群

台北市財政局再檢討房屋稅制,包含稅基中的路段率評定、空屋查核及單一自住房屋適用對象認定。

房價居高不下,始終是台北市嚴重的民生問題,為了抑制囤房行為,使空屋釋出到市場平衡供需,北市財政局將建置路段率量化指標,結合地理資訊系統作為評定標準;並運用水電資料清查機制,避免無實際居住使用的房屋仍適用自住稅率,照實課徵房屋稅;針對先前推動的單一自住房屋輕稅措施,也再定義適用對象,要讓稅制更公平合理。

空屋閒置不僅是種資源浪費,也造成租賃市場供給減少,財政局將同步啟動空屋清查機制,運用與生活息息相關的資料,例如水電使用數據來認定空屋,進而改課徵非住家房屋稅率,住家房屋將由現行1.2%改採2.4%或3.6%稅率,可以預期空屋持有稅負將會增加。

財政局2014年曾加徵豪宅稅,直到2017年決定給予6年緩漲機制。

空屋持有稅加重 單一自住維持輕稅

至於單一自住適用對象的認定,財政局說明,自用住宅為人民基本生活所必需,國內稅制上對自住較其它不動產給予更多租稅優惠,保障人民居住權,現行規定3屋以內的自住房屋享有相同租稅優惠,北市認爲單一自住者,稅負宜低,所以去年通過全國單一自住者,房屋稅基折減16%。不過,單一自住適用對象是否侷限於全國單一,或是自住一屋,都給予租稅優惠,尚有探討空間,稅制才能更公平合理。截至今年2月財政局資料,北市採1.2%自住房屋稅率者有792111戶,2.4%或3.6%非自住房屋稅率者為109616戶。

財政局表示,繼2017年檢討房屋標準單價、豪宅加價課徵等稅基後,後續就房屋稅制再進行檢討,包含稅基中的路段率評定、空屋查核及單一自住房屋適用對象認定。

建立量化指標 路段率更客觀合理

依《房屋税條例》第11條規定,路段率是按房屋所處街道村里的商業交通情形及供需概況,比較各個不同地段的買賣價格減除地價部分,訂定標準反應房屋的區位價值,避免相同建材的房屋,位於不同地區卻有相同的課稅評價。目前北市已訂定1245條路段率,但外界仍有爭議,為使路段率的評定更客觀、合理及制度化,將建立量化指標及結合地理資訊系統(GIS)評定。

台北大學總務長林恭正表示,結合地理資訊系統(GIS)來評定路段率,將是更及時、客觀的量化指標,期待未來實現房地持有合一課稅,如此稅制不再複雜,可節省人力與經費。財政部賦稅署財產稅組長李素蘭則認為,台北市作法值得其他縣市作為標竿。

中國土地改革協會理事長卓輝華指出,房屋稅改革只有台北市府敢做,傳統估價之外的新思維值得肯定。利用路段率區分不同房價、不同位置的稅基,才相對公平,假如能結合GIS一次劃出全市的房價層次與權重,未來只要再各單項因素變動時配合調整即可。然而,結果若是房屋稅上調,他建議要循序漸進,避免招致民怨,針對占比高達8成的單一自住房屋,市府應提供優惠且凍漲10年,以消除大家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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