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老司機觀點】「仲介」到底得罪誰?

2019/02/19 12:41文/地產天下專題報導

房仲、代銷紛紛倡導正名,希望能給消費者專業形象。

台灣人買房多半會找仲介,聽到「仲介」二字你會想到什麼?路邊發傳單的房仲?還是接待中心銷售的跑單小姐們?不知從何時開始,銷售新案的、賣中古屋的業務,都不喜歡稱自己為仲介,紛紛想重新正名。

 

以字義上來看,「仲介」二字是為雙方搭起橋梁、協助溝通,進而完成交易,台灣人長久以來習慣將賣房子的人稱作仲介,因而成為房屋買賣代理人的名詞之一。不過,以往房地產交易資料不透明,房仲公司良莠不齊,常出現黑心仲介,讓不少人聽到仲介、房仲兩字就先有不好的既定印象。

 

一般要銷售房地物件,最基本的是要先考取不動產營業員執照,有些上進的業務,會再考取不動產經紀人執照,因此坊間不少房仲業務,開始會稱自己為經紀人而非房仲,日前,住商機構董事長吳耀焜更提倡,希望能帶頭為房仲正名,改稱這些房屋業務員為經紀人。

 

而另一種在銷售中心賣預售屋、新成屋的業務員們,也積極想正名以正視聽,傳真實業董事長王明成說,房仲兩字已被濫用,代銷更常被稱為廣告公司,但其實代銷業與傳統單純賣房子的業務不同,也不是廣告銷售,代銷從零開始規劃新案、發想銷售模式、設計接待中心、文案等等,已不僅是銷售房屋而已,但許多人都不了解代銷業的工作內容,甚至還有公司員工不知道怎麼跟家人解釋這份工作。

 

王明成說,現在代銷和仲介都要考取營業員執照,但考照內容大多是仲介業所需,代銷業有其特殊專業,他建議應該另外制定執業執照,將兩者所需專業界定清楚,也讓從業的代銷人員能有更專業的知識和技能。

 

兩位房地產大老前輩不約而同都倡導正名,想拋棄大家既定的仲介形象。的確,現在的仲介已不只要能賣房子,還需要更多專業素養,才能在資訊爆炸的年代,取信於消費者,藉著正名,讓更多人了解產業內容,進而吸引人才加入。

 

不過,消費者真的重視名稱嗎?筆者認為,就算倡導正名,多數消費者仍會習慣以仲介或業務稱之,名稱固然重要,但消費者在意還是最在意服務品質和專業與否,畢竟再高的頭銜、再好的名稱,若服務不佳、專業不足,仍無法獲得大眾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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