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營建署補助老舊公寓增設電梯最高216萬 台南首例完工無障礙電梯

2021/04/15 20:27文/記者林耀文

營建署針對5層以下無電梯老公寓,提供增設昇降設備補助,每件補助總經費45%且最高補助216萬元。

為協助民眾改善無障礙設施,營建署針對5層以下無電梯老公寓,提供增設昇降設備補助,每件補助總經費45%且最高補助216萬元;如已設置昇降設備的建築物,共用部分無障礙改善,每件補助總經費45%且最高36萬元。此外,也放寬過半數住戶同意就可增設電梯,歡迎有需要的民眾提出申請。

  110年度補助12縣市 積極推動補助措施

 

營建署表示,台灣社會近年來對於無障礙空間需求日益受到重視,內政部依據住宅法第46條訂定無障礙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並自106年起迄今持續積極推廣原有住宅無障礙改善計畫補助措施。

 

例如,南市中西區5樓公寓大廈,公寓興建當時,因原有法規未規定設置電梯,長年下來住戶漸感不便,為安全考量及便利上下樓層,經全體住戶同意向臺南市府提出增設電梯補助申請,總工程經費約300萬元,市府補助約135萬元,住戶自籌165萬,成為台南市補助老舊公寓增設電梯首例。

南市中西區5樓公寓大廈,為安全考量及便利上下樓層,經全體住戶同意向臺南市府提出增設電梯補助申請,總工程經費約300萬元,市府補助約135萬元,住戶自籌165萬,成為台南市補助老舊公寓增設電梯首例。(圖:南市府提供)

台南市府工務局表示,獲得補助的中西區5樓公寓大廈,係71年興建,興建當時原有法規並未規定設置電梯,然隨著時間住戶上下樓層漸感不便,為更安全及便利上下樓層,經全體住戶同意,於108年提出申請,109年增設完成,大大減輕了住戶無障礙生活環境的負擔,也無形中提高公寓居住品質。

此外,不限層數的公寓大廈也可申請共用部分改善無障礙設施包括:室內通路、避難層坡道及扶手、出入口、室內通路走廊等,每件最高補助36萬元。

 

110年度營建署將補助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新竹縣、新竹市、嘉義市、宜蘭縣、南投縣、基隆市、嘉義縣、屏東縣、花蓮縣共12個直轄市、縣(市)辦理原有住宅改善無障礙設施。

  放寬住戶同意門檻 增設電梯減阻力

 

營建署指出,由於老舊公寓增設昇降設備時常遇難以取得土地及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情事,現行規範已放寬至5層以下原有住宅公寓大廈增設昇降設備時,僅須共有人及應有部分過半數同意即可,讓有意願改善無障礙設施的民眾更有機會獲得補助資格。

 

此外,住宅法第54條已明定任何人不得拒絕或妨礙住宅使用人有合法使用空間之權利,如從事必要之居住或公共空間無障礙修繕等,確實保障居住權利之平等。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地產天下】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本日最多瀏覽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