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高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四大措施提高居住安全

2021/11/10 11:45文/記者林耀文

高市府9日通過「高雄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將送請市議會審議,輔導84年6月28日以前取得建照執照之6樓以上既有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

為提高居住安全,高市府9日通過「高雄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將送請市議會審議,輔導84年6月28日以前取得建照執照之6樓以上既有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該草案採四大措施,包括一年內強制成立管委會、閒置複合式營業場所納入消防安檢、公安危險建築以公權力排除與未成立、報備管理組織罰鍰區分所有權人或主委等。

為加強公寓大廈之管理維護,高雄市政會議通過「高雄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條文,高市府工務局將分類分期分區公告輔導暨補助計畫,並輔導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成立管理組織或推選管理負責人。同時要求6樓以上公寓大廈應於本自治條例施行日起1年內,成立管理組織並完成報備程序。未依規定者,主管機關將對主任委員、管理委員或管理負責人處以罰鍰。

該草案主要有4大措施,首先,公告輔導並補助84年6月28日以前之6樓以上公寓大廈,於計畫公告後一年內強制成立管理組織,亦強制84年6月28日以後6樓以上公寓大廈,於自治條例施行後一年內成立管理組織。

另外,閒置、複合式的營業場所,明定納入消防檢修申報,過去程序繁瑣,修正後賦予有公安立即危險之建築,有逕予排除的公權力。而未成立管理組織者,處每一專有部分區分所有權人1到5萬元罰鍰。未向區公所報備者,處主任管理委員等1到3萬元罰鍰。

配套方面,符合一定樓層者,將針對公安申報、消防檢修申報訂定專案補助,與公會合作預定於明年3月前,完成8樓以上公安申報。住警器方面,包括5樓以下住宅,低收、獨居和弱勢三大族群約20萬戶,盼家戶都能裝設,111年6月前住警器設置率可達95%以上。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地產天下】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本日最多瀏覽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