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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補貼放寬條件 崔媽媽批:違反《建管法》、助長租屋黑市

2023/07/04 15:45文/記者朱語蕎

租金補貼3日申請開跑,今年放寬不少條件,但崔媽媽基金會認為,反違反相關法規。(資料照)

今年度的300億租金補貼2.0,已於7/3日受理申請,根據去年崔媽媽基金會針對300億租金補貼政策進行問卷調查,其中,「房屋稅率不符」和「房東未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真實姓名」這兩項原因,常導致申請無法通過或難以完成補件。

針對此兩點,營建署今年則調整為「沒有稅籍編號可用切結」及「房東可以不提供身分證字號」也可申請補貼,但崔媽媽基金會認為,這樣的申請辦法,已違反《建管法》與《租賃條例》的規定,不僅未能成為減輕租屋族負擔的有效解方,反而造成租補制度混亂,並衍生更多問題而加劇租賃雙方之間的衝突。

此次規定,若承租處沒有稅籍編號及沒有建物登記的房屋,房客可用檢附居住相關資料(台水台電帳單或當地村里長簽署居住證明),且由房客本人簽定切結的方式辦理。

崔媽媽基金會認為,這將衍生多項問題:

問題一:村里長須背負為違法建築物背書的責任

此類房屋,原則上沒有地政及戶政單位核發的門牌,因此也不會有台水台電的帳單可供檢附,房客只能尋求承租處當地村里長簽署居住證明;然而沒有稅籍編號及沒有建物登記的房屋,是未取得建管單位許可興建的違法建築物,村里長簽署居住證明,恐因此背負為違法建築物背書的責任。

問題二:未解決「房客無法得知承租處房屋稅率及建物登記用途」

檢附居住相關資料只適用於沒有稅籍編號及沒有建物登記的房屋,對於有稅籍編號及建物登記的房屋,稅率或建物登記用途仍須符合申請辦法規定方能提出申請

雖然大部分縣市均已可於線上即時查詢有無稅籍編號,但卻無提供稅率課徵資訊及建物登記用途,房客必須詢問所有權人才能得知

去年就有許多房客在申請時,因為房東未於租約上填寫身分證字號或完整姓名而失去補貼資格,今年營建署直接放寬申請限制,接受未載明身分證字號的租約也可核發租金補貼。

問題三:違反應記載事項

房東未於租約上填寫身分證字號,乃違反「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23點規定,房客可向消保單位申訴,房東將被要求修正,不修正者被處3~30萬罰緩。作為住宅主管機關理應針對違法租約做出行動,而不是為了發放補助而迎合市場弊端。

問題四:無法享有公益出租人的稅賦優惠

若房東過去未誠實申報出租事實,將因出租事實曝光而面臨高額的稅金,房客恐怕在剩餘的租期中受到房東刁難,更甚者,房東會提前終止租約,房客必須面臨臨時搬遷的困境。

問題五:難以確認出租人身分

當雙方發生租賃糾紛,房客欲尋求法律途徑協助時,恐因房東未於租約載明完整個資,在確認出租人身分時相對困難,無法即時解決糾紛。

問題六:難以查核租約真實性

由於租屋市場常見出租人非房屋所有權人,若出租人未於租約上填寫身分證字號,且姓名又與房屋所有權人不符,政府無從查核該租約真實性,卻仍核發補助,無異鼓勵民眾造假租約,詐領補貼。

300億租金補貼政策已來到第二年,根據營建署公布的數據,去年的50萬戶額度,最後僅核發出27萬餘戶的補貼;今年政府不僅繼續罔顧租屋黑市現況宣稱,申請租金補貼無須經過房東同意,更為求達到50萬戶的KPI,不計現行社福、建管、租賃法規規定搭設制度違建,未來恐怕面臨制度混亂所帶來的反噬,使租屋市場更趨亂象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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