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買農地當停車場 違規收租照樣能買賣?專家:只是免稅沒了

2024/01/05 10:58文/記者朱語蕎

農地違規使用,不影響未來買賣交易,但原本可節稅的優勢就沒了。(本報資料照)
這次總統大選,各黨候選人的土地、房屋問題紛紛擾擾,資深地政士提到,近期就有民眾詢問,印象中,農地沒有做農業使用,違規當停車場應該被管制,無法辦理所有權買賣移轉登記,為什麼還可以取得所有權登記?
民眾說,這和他小時候記得父親買賣農地,因為違規使用,必須恢復農業使用,才能辦理買賣過戶的兒時記憶不同。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說,有關於農地的使用管制,在民國89年初,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取消農地取得必須自耕農的身份,法令改成「管地不管人」,農業政策由「農業使用證明書」取代「自耕能力證明書」。
依照農業發展條例第37 條規定,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與自然人時,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也就是,農地買賣過戶,農地有核發「農用證明」,可以主張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如果違規行為就無法核發農用證明,所以「農用證明」用途只是主張要不要繳納土地增值稅的依據。
鄭文在說,因此農地違規做停車場使用,買賣時只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就可以辦理買賣所有權移轉登記,不會違規使用而無法辦理過戶的情事。
就目前的法令規定,農地農用並申請農用證明,僅做為減免土地增值稅、贈與稅、遺產稅及房地合一稅之用,至於違規使用上述稅賦的減免無法適用,但是依然可以辦理所有權的移轉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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