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老屋免繳房屋稅?稅務局曝「兩條件」才免徵

2024/07/16 20:22文/記者朱語蕎

老舊房屋若符合相關條件,就可免徵房屋稅。示意圖(資料照)老舊房屋若符合相關條件,就可免徵房屋稅。示意圖(資料照)
以往老舊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只要作住家使用,均可免徵房屋稅,但自今年7月1日起,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採「全國歸戶」「全數累進」課徵,且住家用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之適用對象,以自然人持有全國3戶為限。
桃園稅務局提醒,如果自然人名下持有超過3戶現值在10萬元以下的老舊住家用房屋,自2025年起,超過部分將被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指出,,納稅義務人全國持有的房屋在每年3月22日會進行全國歸戶,如老舊房屋已燬損、坍塌或是拆除達到不堪居住的程度,而納稅義務人未在3月22日以前申報,則超過3戶的部分將會收到稅單,提醒納稅義務人應儘快在每年3月22日以前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以免影響權益。
舉例來說,假設王先生名下有5戶住家用房屋,其中4戶因過於老舊,現值低於10萬元,在2024年7月1日以前均免徵房屋稅,自2024年7月1日起,只有其中3戶可以免稅,另外1戶則要課稅;倘若這4戶老舊房屋其中有1戶早已坍塌,王先生在當期3月22日以前向地方稅務局申報停止課徵房屋稅,就可以減少1戶,其餘3戶可以繼續免稅。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本日最多瀏覽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