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現況交屋」及「減價不修繕」藏貓膩 消保官親揭購屋陷阱

2024/09/25 18:07文/記者朱語蕎

近日強降雨不斷,購屋前更要注意房屋漏水問題。(資料照)近日強降雨不斷,購屋前更要注意房屋漏水問題。(資料照)
近年極端天氣越來越頻繁,突如其來的強降雨常造成淹水災情、房屋建物漏水或淹水,導致近期全國各地有關建物漏水的糾紛申訴案件激增,而近10年來有關建物漏水的申訴量更排名第1,消保官就提醒,若合約有上寫「現況交屋」及「減價不修繕」,通常都是屋況不佳,有可能賣家會藉由免除瑕疵擔保責任的契約方式,規避應負的責任,不可不慎。
新竹縣政府消保官陳雅芳就表示,近10年來全國住宅消費爭議案件增加,幾乎快超過2萬件 ,尤其全球氣候變遷,今年以來突然發生的強降雨次數增多,也造成全國各地有關建物漏水的購屋糾紛申訴案件激增。
竹市消保官劉興振表示,購屋買房是人生大事,切忌急,不管是在簽要約書、斡旋書、契約書,一定要先看屋況且仔細檢查,尤其查價、議價、審閱的步驟不可少,千萬不要聽信仲介或銷售人員一時的話術就衝動購屋,以免造成日後糾紛不斷,傷財又傷神。
對於漏水消費爭議,劉興振表示,建物現況確認書一定要確實查核,尤其在有無滲漏水部分,要特別檢查窗框、牆面、牆角、陽台和屋頂邊緣,透天厝則要注意屋頂漏水孔功能是否正常,因為這些地方是建商在施工中時最容易發生缺失的地方。此外,許多賣家會重新裝潢以掩飾漏水瑕疵,看似華麗的裝潢背後有可能裡頭藏著壁癌。
劉興振提醒,一旦發現有漏水問題應檢視契約有無揭露漏水問題,同時具體指名漏水處並加以紀錄,立即通知賣方修補或減價,並於通知後的6個月內行使瑕疵擔保權利。
另外,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3條的規定,房仲應該以不動產說明書對委託人進行說明。因此,賣方提供的不動產說明書上記載的相關事項,例如有無漏水、建物土地佔用、產權問題、違章建物等,均是房仲應盡調查與說明義務的範圍,若仲介未盡調查責任,則可適情況要求退還服務費,若隱匿情節重大,還有可能渉及詐欺。
另外,買家購屋時要特別注意「現況交屋」及「減價不修繕」的風險,劉興振指出,一般這類房屋通常都是屋況不佳,有可能賣家會藉由免除瑕疵擔保責任的契約方式,規避應負的責任,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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