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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修繕房客代付 房東忘「這步驟」遭罰

2024/11/22 22:22文/記者朱語蕎

租賃期間房客代房東支付修繕費用,房東也應將此筆金額納入當年度的租賃申報收入。(資料照)租賃期間房客代房東支付修繕費用,房東也應將此筆金額納入當年度的租賃申報收入。(資料照)

租屋期間,若房子需要修繕到底該由房客支付還是房東負責?若由房客支付修繕費用,房東是否需列報租金收入?專家表示,主要看契約內容如何約定,再依照合約內容執行。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舉例來說,房東與房客簽訂租賃契約,租賃期間自20231月至12月,房客於每月1日支付租金20000元給房東,另租賃期間房客代房東支付修繕費用6000元,則房東辦理202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申報租賃收入246,000元。

房東於計算租賃所得時,如能提具必要損耗及費用之證明文件,可核實列報減除,如未能提出相關憑證,可按租賃收入43%計算必要損耗及費用,申報租賃所得140,220元〔(20,000×12個月+6,000)×(1-財政部頒定費用率43%)〕。

國稅局表示,租賃兩造約定由房客代房東履行某項納稅義務,或代房東支付租賃財產的修理維持或擴建費用,以及其它代房東履行其他債務時,則房客所支付的金額,即為租賃財產權利之代價,與支付現金租金的性質相同。

國稅局呼籲,房客代房東支付之修繕費用為租賃房屋之代價,其性質與支付租金相同,房東應申報租賃收入,如因一時疏忽或不諳法令規定,致短漏報繳稅款者,在稽徵機關尚未調查或未經他人檢舉前,請儘速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補報並加計利息補繳所漏稅款,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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