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豪宅稅修正 自營老工廠也中標...專家教一招解套

2025/03/14 10:50文/記者朱語蕎

 

豪宅稅門檻下修,連自營的老工廠也被列入豪宅稅課徵範圍。(資料照)豪宅稅門檻下修,連自營的老工廠也被列入豪宅稅課徵範圍。(資料照)

早年台灣經濟剛起飛的時代,簡單的家庭代工盛行,不少人「家庭即工廠」,很多早期以個人名義購買的房子,如今也莫名捲入這次「豪宅稅」,就有新北工業區的透天工廠,日前將自用工廠出售,達到新北豪宅門檻,得多繳近10萬元稅金。

財政部日前公布,將原來的「豪宅稅」由17%調高為20%,以新北市為例,房地總成交價金額含車位6000萬元以上,或是每坪單價75萬元以上,全部納入「豪宅稅」的課徵範圍。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分享,有個在土城工業區的黑手加工廠,由於年事已高,在事業有成後就退休,並將這間透天工廠出租給同行,最近想把這間起家厝賣掉,沒想到竟莫名成為「豪宅稅」課稅目標。

鄭文在說,該廠房座落於新北市土城區,成交價近9000萬元,賣方取得房屋的時間約民國70年間,相關原始取得成本早已經不知去向,符合這次由17%調漲至20%之「豪宅稅」規範,雖然房屋主要用途載明是工廠,偏偏當初登記是以個人名義登記所有權,符合「升等3%」的規定。

所以,應以實際房地總成交價金額,按出售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占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總額之比例計算歸屬房屋之收入,再以該收入之20%,計算其出售房屋之所得額,為此多了近10萬元的交易所得額。

鄭文在說,還有另一種以個人名義登記的廠房更慘,如果個案的土地面積很大,房屋面積很小,依照目前的市價,換算成房屋每坪單價一定超過75萬元,甚至百萬元以上,但其實真正貴的是土地,只是房屋面積太小,變成受害者。

鄭文在表示,對於這些早期以個人名義登記的廠房,是否應該網開一面?似乎有想像的空間,至於賣方該如何擺脫被課「豪宅稅」的宿命?

他表示,如果土地才是主角,房屋只是買賣的配角,未來買方可能會申請建照重新建廠,或許將賣方房屋拆除後,以素地的方式賣給買方,如此一來,沒有地上房屋的交易所得,也是一種節稅的撇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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