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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科區段徵收4日啟動 正式進入實質開發階段

2021/10/01 20:41文/記者林耀文

營建署委託高雄市政府辦理橋科區段徵收相關行政作業,總面積約352.44公頃,其中規劃約186.49公頃產業專用區,39.79公頃住宅區與商業區,以及126.16公頃公園綠地、道路等公共設施用地,10月4日正式啟動實質開發作業。(圖:高市府地政局提供)

橋頭科學園區用地經內政部110年9月24日函准予區段徵收,高市府已於9月27日寄發公告通知予各土地及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並將於10月4日起至11月3日公告徵收30日,正式啟動實質開發作業。

高市府地政局指出,本計劃需用土地人為內政部營建署,委託高雄市政府辦理區段徵收相關行政作業,總面積約352.44公頃,其中規劃約186.49公頃產業專用區,39.79公頃住宅區與商業區,以及126.16公頃公園綠地、道路等公共設施用地,以因應中美貿易戰台商回台投資,及科技部推動發展產業之需求,藉此引進半導體、航太、智慧機械、創新科技、智慧生醫等五大產業,盼能達到在地就學、在地就業及在地就養之在地生活目的,以均衡都市健全發展。

另為保障市民的「居住生活權」、「財產權」與「社會權」,市府與營建署共同研擬安置計畫,針對不同安置對象,提供5大配套內容,包括已建築土地優先選擇安置街廓、營業工廠安置、神明像安置、弱勢家戶救濟、中崎有機農業專用區安置,並向中央爭取從優之救濟方式,以維護市民權益極大化。

地政局表示,區段徵收範圍內之土地或土地改良物自公告日起,不得合併、分割、移轉或設定負擔,亦不得在該土地上為建築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或採取土石、變更地形或為農作改良物之增加種植。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可以個人意願選擇全部領取現金補償或全部申請發給抵價地,亦或部分領現金部分申請發給抵價地方式補償。

若為申請發給抵價地,市府將於公告期間內每日(例假日除外)上午9時至下午4時,於內政部營建署高雄新市鎮工務所及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受理申請,請土地所有權人檢具抵價地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申辦,或以掛號郵寄方式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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