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產學界圍剿 房屋稅調高又回朔 恐違法且不公

2016/08/08 22:00文/記者朱語蕎

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全聯會舉辦論壇,討論房屋稅調漲問題。

針對目前房屋稅加稅爭議,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邀請各界專家,共同探討「房屋持有稅的困境與挑戰」,理事長林正雄表示,政府任意調高稅率、稅基,有違法之嫌,在未充分討論之前,建議政府應暫緩執行。

 

日前台南市首創一次決定3年調幅,且未來3年每年調漲房屋稅,台北市也有意調高中古屋房屋標準單價,且回朔至屋齡30年老屋,讓不少民眾恐慌,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全聯會理事長林正雄表示,台灣2015年經濟成長率僅0.65%,創下6年新低,今年第一季也僅0.68%,在經濟成長率未回春以前,中央應停止各種不合法、重複課稅的稅制改革。

 

林正雄說,房屋稅是地方稅,雖有課稅現值公式,但實務卻是各地方政府計算公式再加「自由心證」所得結果來核課,暴衝式房地稅嚴重影響絕多數首購族,如台北市擬以1986年後取得房子適用新稅率和課稅現值計算方式,其公告地價的路段率增高造成地價稅暴增,不少屋主已邁入中老年齡,臨老卻背負重稅甚至被迫賣屋,此作法恐有「擾民」之嫌。

 

崑山科大教授陳淑美建議,房屋稅改革可參考美國財產稅制,把地方財政收支一併考量、自用住宅給予一定免稅額、對於弱勢者給予免除或優惠,課稅現值評估應尊重專業估價,且有估價申訴機制,目前台灣所得偏低是經濟問題,提振經濟不能全賴給房價。

 

台灣法學基金會董事長謝哲勝則說,目前其它有課財產稅的國家,都是房地合一課財產稅,而台灣在房屋交易時已繳交稅費,房屋稅可老慮廢除,因為就算不課房屋稅,仍有地價稅。若堅持保留房屋稅,應給予自用一定金額免稅,自用住宅稅率應降到0/2%,非自用住宅稅率應不超過房屋應得收益的半數,此外,房屋稅應修法每年評定房屋價值,但每年漲幅不超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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