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避房價炒作與遏止預售紅單亂象 南市持續聯合稽查預售案

2020/12/11 23:24文/記者林耀文

為維護房屋市場交易秩序,保障消費者購屋權益,台南市府強調聯合稽查預售屋建案將持續,以遏止紅單交易亂象。

為維護房屋市場交易秩序,保障消費者購屋權益,繼10月31日首次與內政部辦理聯合稽查預售屋熱銷建案後,台南市政府地政局11月26日持續與法制處消保官、建築管理科等相關單位辦理預售屋建案聯合稽查行動,市府強調聯合稽查預售屋建案將持續,以遏止紅單交易亂象。

 

台南市政府強調,此次查核重點包括確認預售屋建案,是否在尚未取得建造執照前,就擅自銷售、使用購屋預約單(俗稱紅單)情形、刊登廣告有無不實或誤導消費者認知、預售屋買賣契約是否符合內政部規定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代銷人員執業過程是否符合法令規範、接待中心或樣品屋是否取得雜項執照等6大事項,皆未發現違規紅單。

 

市府消保官也表示,建商及代銷公司都屬於消保法中的企業經營者,內政部公告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是對消費者權益最低限度之保障,若業者以「個別磋商條款」規避契約責任,訂定對消費者不利的契約條款,例如將房地總價5%的交屋保留款磋商到10萬、5萬甚至沒有,民眾都應拒絕,如果遇到契約內容與應記載事項未符部分,可要求修改或拒絕簽約,不要輕易放棄應有的權利。

 

地政局長陳淑美也進一步提醒消費者,預售屋興建期間長、單價高,風險相對更高,消費者欲購買預售屋前應理性思考、謹慎決策,仔細審閱契約條款,確認該建案是否已取得建照,多比較多詢問,懂得聰明消費,為自身權益把關。

 

簽約後就需履行相關義務,而且金額龐大、涉及法令繁瑣,一般民眾缺乏相關經驗與知識,往往疏於主張、行使應有權利,加上部分業者未充分揭露必要資訊,甚至以話術不當引導,以致衍生許多糾紛,民眾簽約前一定要做足功課,了解相關權利義務,降低糾紛產生之風險。

 

為避免不動產市場因交易資訊不足造成售價混亂,台南市長黃偉哲特別指示地政局,對於實價登錄申報資訊需核實篩選,異常交易價格案件應落實查核,對於不動產經紀業及預售屋案場也要加強檢查,以維持交易資訊透明化,避免人為不當哄抬。 地政局強調,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58 條規定,尚未取得建照前不得 對外銷售,違反者依法最高可裁罰 20 萬元,並可連續處罰,另外為確保實價登錄資訊正確性,地政局也持續查核申報不實案件,請業者及買賣雙方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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