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消防法修正三讀 營業場所違反消防安全將可直接裁罰30萬元

2023/07/19 16:10文/記者林耀文

立法院在今(112)年5月底完成消防法修正條文三讀,並於6月21日發布,對於旅宿業經營影響甚大,台南市府呼籲旅宿業者要注意法規變動,積極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及設備維護。(圖:台南市府提供)

近年來國內發生多起重大傷亡火災事件,為全面強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立法院日前完成消防法修正三讀,其中營業場所如旅宿飯店、百貨商場、餐廳、電影院、遊藝場、醫院等,只要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缺失,消防局就能直接開罰,且罰鍰額度大幅提高為2萬元至30萬元。

南市府觀光旅遊局代理局長林國華說,立法院在今(112)年5月底完成消防法修正條文三讀,並於6月21日發布,對於旅宿業經營影響甚大,也呼籲旅宿業者要注意法規變動,積極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及設備維護。

由於台南近年成為旅客首選旅遊目的地,旅客絡繹不絕,也鍾愛留宿臺南,因此保障旅客住宿及公共安全一向都是市府團隊施政的重點,台南市府觀光旅遊局、消防局、警察局、工務局及衛生局等機關,針對轄內合法旅宿業每年度都要聯合稽查至少1次,查有違反規定部分均依規裁處。然而,消防安全不只是政府機關的業務職責,旅宿業更應該以最嚴謹最慎重的態度落實維護及自主檢查工作,以保障旅客住宿及公共安全。

林國華進一步指出,過去營業場所的消防安全設備檢查發現故障或有缺失時,消防局會請其限期改善,未依限改善才會裁罰;但是消防法修正條文第37條規定,只要檢查發現消防安全設備、防燄、防火管理等缺失,消防局就能不再先限期改善而直接開罰,且罰鍰額度從現行新臺幣6千元至5萬元,大幅提高為2萬元至30萬元,旅宿業尤應加強自主檢查。

另外,由於民宿多為小規模經營,法規並未要求設置專責消防管理人員,消防單位呼籲,民宿經營者應每年全面檢視民宿內的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及緊急照明燈是否正常運作,也同時檢查滅火器藥粉是否過期需重新填充,並隨時確保旅客避難動線暢通,透過落實自主檢查強化旅客住宿及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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