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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置農地擅改民宿與停車場 注意非農使用將追繳地價稅與3倍罰鍰

2023/10/18 20:29文/記者林耀文

農地若已擅自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應自「實際變更使用」之次年起開始課徵地價稅,如已變更非農業使用多年,依稅捐稽徵法規定將追繳5年地價稅款,並處3倍以下罰鍰。

地價稅即將於11月1日起開徵,老王有10筆閒置農地,6年前退休後,即將一半農地規劃改建為民宿及停車等非農業使用,聽朋友說農地變更非農使用,必須申報與繳納地價稅,因此打算依法辦理變更用地或使用分區與申報地價稅。沒想到稅捐人員一查,發現事情大條,除了將追繳5年高額地價稅之外,還將被追罰3倍罰鍰,不禁當場老淚縱橫!

國稅局表示,原課徵田賦(目前停徵)之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之農業用地,於辦理變更用地編定為非農業用地後,應自「核准變更編定日」之次年起開始課徵地價稅。

稅務專家提醒,民眾若於辦理土地變更用地編定或使用分區前,已擅自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應自「實際變更使用」之次年起開始課徵地價稅,如已變更非農業使用多年,依稅捐稽徵法規定將追繳5年地價稅款並得依土地稅法第54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3倍以下之罰鍰,因此土地所有權人之農業用地如有上揭情形者,應即向地方稅務局申報改課地價稅,以免遭受補稅及罰鍰。

地方稅務局也說,若民眾遷出通訊地址,未收到地價稅、房屋稅等繳款書,致逾期未繳納稅款,後續稅務局再重寄稅單時,就會向民眾之戶籍地址寄送催繳稅單。籲請民眾在遷移住居所時,請記得向稅務局申請變更稅單通訊地址,才能確實收到稅單並如期繳稅,避免被移送執行時加徵滯納金及執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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