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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2.0三讀通過 民團:多屋族僅增千元 應加「空屋稅」

2023/12/21 23:54文/記者朱語蕎

民團認為,依財政部資料推算多屋者平均每屋每年增加稅額僅3500元~6200元,恐難有效用,甚至可能造成租金轉嫁等副作用。(資料照)
「囤房稅2.0」以及《所得稅法》修正草案終於在19日三讀通過,民間團體認為,結果可謂是「遲來的半套正義」。
租客聯盟表示,之所以說是「遲來」,是因自2016年蔡英文總統選前提出「房市三箭」政見後,在國會過半完全執政的條件下,對「持有稅制改革」與「健全租屋市場」此二關鍵課題,卻始終不願履行政見承諾。
直至今年適逢大選,面對不滿於「高房價、高租金、居住不穩定」的民意浪潮,才於最後會期提出修法方案,並於倒數時限壓線三讀。
而所謂「半套」,是指此「囤房稅2.0」與「租金抵稅制度改革」三讀通過,客觀上內容雖較現制為佳,但只是有限度的改良,並未能真正解決問題。像是「囤房稅2.0」對空屋釋出效果不佳,租金抵稅制度仍需面對租屋黑市等困境,因此只能稱為「半套正義」。
本次「囤房稅2.0」修法內容,主要包括提高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地方政府應訂定房屋稅差別稅率、改採全國歸戶、不動產評價委員會(稅基評定機關)排除民代、以實價登錄價格作為稅基評定參據之一等。
租客聯盟表示,就「持有稅制合理化」的角度而言,「囤房稅2.0」無疑較現制為佳,不過就政府宣稱此項改革可「鼓勵房屋釋出,減少空置」,卻由於目前稅基普遍過低,依財政部資料推算多屋者平均每屋每年增加稅額僅3500元~6200元,恐難有效用,甚至可能造成租金轉嫁等副作用。
台灣平均每8間住宅,便有1間空置,因此台灣不缺「住宅」,而是缺乏「實際有效使用」的住宅。
有鑑於此聯盟主張,應要另行訂定「中央囤/空屋稅」,才能具備足夠引導空屋使用效果,並與「囤房稅2.0」達成相輔相成效果。
而《所得稅法》修法第17條針對租金支出扣除將「列舉扣除12萬元」改為「特別扣除18萬元」,雖在額度提升上不如預期,但在抵稅制度上更符合現實情境,可降低租屋家庭的所得稅負,也會提高民眾申報意願。
以「111年全年總薪資平均數」69.3萬為例計算,相較租金抵稅現制,約可讓租屋族每年多省下6,350至11,600不等的稅額。
但即便改列特別扣除,在嚴重的租屋黑市下,效果仍不免會打折扣。依租客聯盟「租屋狀況調查」指出,仍有高達51.5%租屋族是因為「房東拒絕」或「恐懼遭受房東不利對待」而無法使用抵稅制度。
因此,在租金抵扣合理化後,政府下一步要面對的便是「租屋黑市」造成租屋族普遍難以申請租補、抵稅、設籍等問題。
租客聯盟主張,政府應進一步推動租賃稅制改革,透過「分離課稅」、「大赦條款」、「加強查緝」等機制,進一步引導租屋市場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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