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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電費新制上路不溯及既往 但踩線者最重罰50萬元

2024/07/15 20:14文/記者張瀞勻

台電推租金電費查詢專區,租客申請後可線上查詢租屋處的電費狀況。(圖/資料照)台電推租金電費查詢專區,租客申請後可線上查詢租屋處的電費狀況。(圖/資料照)

對於近期租屋族非常關心的租屋電費新制議題,內政部日前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規定,15日起正式上路,已簽訂的舊約則不會溯及適用,房東如果違反新制規定超收電費者,可以處3萬至30萬元罰鍰;如仍拒不改正,並可加重處以5萬至50萬元罰鍰。

內政部說明,電費計收標準如果是約定按「用電度數」計費,房東收取的每度電費將不可以超過電費單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如果非約定按「用電度數」計費,則房東收取的電費將不可以超過電費單的「每期電費總額」。此外,屋外公共設施的電費如果沒有分攤併入電費單內,房東也不可以額外收取。

其次,租屋電費資訊:房東在收取電費時,需要提供當期每度平均電價、用電度數等資訊給房客知悉;另外,房客也可自行向台電申辦查詢相關電費資訊。內政部也要特別提醒房東,2023年租賃條例修法,租屋族的租賃住宅契約已全面適用消保法的保護,房東如果違反新制規定超收電費者,房客可向縣市政府消保或地政單位提出申訴要求改正,如果不改正者,可以處3萬至30萬元罰鍰;如仍拒不改正,並可加重處以5萬至50萬元罰鍰。後續也會要求各地方政府不定期辦理租賃契約書查核,確保租屋族電費權益保障。

最後,內政部指出,將於8月起擴大提供免費租屋法律電話諮詢,房客如果遇到房東以漲租、解約或變相收取電費等不當方式,衍生租約法律糾紛時,可以電話洽詢法律扶助基金會,暸解如何於法律上捍衛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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