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節稅剩一天!年底贈房給兒女 免稅額最高976萬

2024/12/31 11:16文/記者朱語蕎

每人每年有244萬贈與免稅額,父母想贈房送錢給兒女,可多加善用。(資料照)每人每年有244萬贈與免稅額,父母想贈房送錢給兒女,可多加善用。(資料照)

房價高漲,不少家長會幫兒女置產買房,若父母出資幫子女購屋,要如何才能節省稅負?國稅局建議,可善用每人每年244萬元的免稅額,由父母各自贈與給子女,除滿足節稅規劃,也讓子女可以利用受贈資金減輕其買房壓力。

國稅局指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規定,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目前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亦即贈與人在同一年度內,只要當年度所贈與的金額累計不超過244萬元,即可免納贈與稅。

所謂「同一年」是採曆年制計算,國稅局表示,是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今年2024年已進入歲末,明2025年又重新起算免稅額,納稅義務人可善用每人每年244萬元的免稅額,由父母各自贈與給子女。

舉例來說,若父母希望幫助子女在未來購置千萬元以上房產,可在今年12月底前各贈與子女現金244萬元,合計488萬元,再於明年1月各贈與子女244萬元,短短不到幾個月,贈與子女現金達976萬元,除免繳納贈與稅外,也讓子女可以利用受贈資金減輕其買房壓力。

國稅局提醒,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的財產總額若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時,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向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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