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幫兒子投標6千萬國有房地 沒注意「這點」慘補繳上百萬稅金

2025/02/19 21:48文/記者朱語蕎

以子女名義標購國有不動產,並代付價金,也需申報贈與稅。以子女名義標購國有不動產,並代付價金,也需申報贈與稅。
有民眾以子女名義標購國有不動產並支付價金,其支付金額會被課徵贈與稅,但課徵金額略有不同,就有民眾以6千萬以兒子名字投標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最後需補繳135萬多的稅金,不得不注意。
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父母以子女名義標購國有不動產並支付投標保證金,得標後所繳保證金抵繳價款,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規定,「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不動產者,贈與之標的為該不動產」。
而其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依同法第10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為準,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
國稅局指出,民眾甲君於2022年度以兒子乙君名義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投標,以總價6,000萬元購買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甲君貸付投標保證金500萬元,得標後抵繳價款,並支付部分標購價金3,500萬元,剩餘金額由兒子乙君自行貸款繳付。
國稅局表示,該不動產之公告土地現值為1,800萬元,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為600萬元,因此贈與金額為〔(1,800萬元+600萬元)×(500萬元+3,500萬元)/6,000萬元〕,共計1600萬元。
而依照規定,贈與稅每年免稅額為244萬,適用稅率10%,因此贈與稅為〔(1,600萬元-免稅額244萬元)×稅率10%〕共135.6萬元。
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以子女名義標購國有不動產並代繳價款者,應於取得產權移轉證明書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贈與稅申報,如有漏未申報及繳納稅款者,在稽徵機關查獲前,請儘速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補申報及補繳所漏稅款,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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