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房客裝潢房東不准?租約到期「原狀返還」即可

2018/07/28 04:29文/記者朱語蕎

房客在簽約後就有房屋使用權,若未特別在合約註記,都可自行重新裝潢,只要之後原狀返還即可。

讀者案例Q:

上班族小雲與男友在北市合租一間房子,因屋內無任何裝潢,在取得房東同意後,決定自行改造裝修,並簽了4年租約,以示願意長期租屋,但事後房東卻反咬他們任意改裝房子,並要求重簽合約,房東三不五時威脅要提告,令他們十分困擾。


一般租屋族都喜歡有裝潢的房子,但也有人想讓租屋處更有家的感覺,想自行改造成喜愛的模樣,上述案例中,小雲在簽約後取得房東同意並進行裝潢,所有裝潢費用自行負擔,但因合約內並未註記房東同意他們改裝房子,導致房東事後因故反悔,還要求他們得重簽合約。

 

專家解答A:

崔媽媽基金會社會事業處處長張艾玲表示,此案例在於房東不同意他們改裝房子,若房東執意提告,那就得舉證他未答應房客可裝修,若房客手中有證據可證明房東事前有答應,就不必太過擔心。

張艾玲說,一般在簽訂租賃契約後,房客就有使用房子的權利,除非合約內有清楚記載,房客不得改裝房子,或者裝修會影響到房屋結構安全,不然房客都可依需求重新裝潢,但要注意最後租約到期後,要「原狀返還」給房東,只要符合這原則,房東沒有權利要求房客不得改裝。


房客有房屋使用權 租約到期「原狀返還」即可

至於裝潢費用分攤部分,多數租屋族並不會大肆裝潢,簡單的布置一般都是自行吸收,若是要全面改造,張艾玲建議,可與房東協商,裝修費用由房客負擔,日後退租也不用拆除,直接送給房東,以此要求減免租金或其它事項,而這些內容,都要記得寫進合約內,以保障雙方權利。


而一般常見家具家電損壞,或是燈泡零件要更新,究竟是房客還是房東負責?張艾玲說,損壞的家具家電若是房東當初附的,那就由房東負責,因為這代表房客是因為這些附加內容才願意租這,若少了這些東西,可能就不值原本的租金。


房東負責的部分還有管線結構,像是常見的漏水、跳電或結構出現瑕疵,需要整個房子大裝修,都須由房東修繕負責。至於燈泡或其他耗材,就得看雙方協商,小細節很難認定,實務上都是房客自行修繕,但若是因燈座老舊導致須常更換燈泡,就可請房東修繕線路。 

房東附的家具家電毀損以及漏水或結構安全,都可請房東負責修繕。

既有家具家電、結構漏水問題由房東修繕

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主任郎美囡表示,對於租屋處的裝潢修繕,在簽訂合約時,應就房東及承租人各自的義務釐清,並清楚地書寫於合約中,通常生活必須的設備修繕,大部分都合意由房東負擔費用,承租人可先通知房東,由房東著手處理,或承租人先找人維修代墊費用,再以發票、收據向房東請款或從月租金中扣除。至於裝潢的部分,則是一定要在合約明定範圍及費用負擔,若是屬於房東日後可繼續利用,如衛浴設備、廚具等等,可溝通由房東負擔,常見的油漆粉刷,則大多由承租人負擔,端看雙方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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