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北市出手了!不動產廣告違規罰則採累進制 最高開罰30萬元

2020/03/12 16:49文/記者張瀞勻

台北市地政局宣布即日起實施「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圖/記者張瀞勻攝)

為杜絕預售屋實價登錄大量逾期申報、仲介同業惡性檢舉,台北市地政局宣布即日起實施「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本次修正內容主要對於大量違規案件量按比例裁處,且同次裁罰額度均可達法定最高裁罰金額,最高罰款將達30萬元。

地政局局長張治祥表示,實價登錄自2012年實施以來,實務上發現代銷業者辦理預售屋實價登錄大量逾期申報,依法雖得裁罰新台幣3至15萬元,惟因原裁罰基準係「按次」「分級」裁罰,因此即使申報案件量逾百件,仍僅得裁罰新台幣3萬元,裁罰過輕等同給代銷業者規避申報的空間。此外,仲介業近年同業間惡性大量檢舉違規廣告案件,依法可裁罰新台幣6~30萬元,若同一違規事由分次處罰,法定裁處額度相對較重。

張治祥進一步指出,為求公平原則,修正內容的裁罰基準在同一次查獲時,可依違規案件數量累進裁罰,但依情節一樣可達法定最高額度30萬元。

依照地政局裁罰基準,以「廣告內容不實」舉例,業者在第一次違法時,若該案件為第一件,罰金為6萬元,但如果違法6次以上,且總件數超過15件,罰金恐怕高達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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