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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科LM土地與都設管制要點實施 停車內部化提高生活環境品質

2021/08/18 18:20文/記者林耀文

台南市府今(18)日公告實施生效LM特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與都市設計管制要點,開放停車空間設置與內部化,可望使LM區生活環境品質再升級。

台南市府考量南科園區近年快速發展,帶動周邊LM區人口急速成長,衍生商業服務機能缺乏與停車空間不足、違規停車等問題。為強化該區生活及產業服務機能、人口移居誘因,台南市府今(18)日公告實施生效LM特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與都市設計管制要點,開放停車空間設置與內部化,可望使LM區生活環境品質再升級。

台南市府都發局表示,本次檢討重點除配合本市都市計畫通案性內容修正外,因應發展所衍生停車不足問題,開放部分分區得作為停車場使用,住宅區作為零售業及餐飲業者,則需依照商業區檢討標準設置停車空間,以將停車需求內部化。

都發局進一步說明,另為確保計畫區商業及生活服務機能,強制規定商業區一樓、二樓應作商業使用,且地面第一層作商業使用之樓地板面積須達地面第一層總開發樓地板面積70%以上。

商業使用區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在250平方公尺以下者,應留設一部汽車停車空間,如超過250平方公尺者,則超過部分每超過 100平方公尺或其零數應留設一部汽車停車空間,並應設置不少於汽車停車位數之機 車停車位。

並且開放第三種住宅(住三)建築基地主要出入口面臨寬度12公尺以上之計畫道路者,一、二樓得作文教設施、零售業及餐飲業之使用。生活服務區(產業服務專用)街廓編號C1,位於LM區發展中心,依發展需求並兼顧空間品質,作為零售業使用者,開發基地面積至少3000平方公尺以上,停車空間亦應加倍留設,並自鄰地地界線退縮4米以上建築,且需經本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及提出交通影響評估說明,以避免開發產生交通衝擊。

市府並參酌目前使用現況,常是因特定使用型態所衍生之停車需求過高產生違停問題,故如單純作住宅使用者,則依原計畫規定留設,非純作住宅使用者,應依使用類別,提高留設標準,以將停車問題內部化。也參酌近年本市擬定細計區之規範,配合調整有關機車停車位規定尺寸長 1.8公尺×寬 0.9 公尺,且通道寬度至少應達2公尺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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