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租賃條例初審過了 業者:盼提高免稅金額、增豁免條款

2017/05/22 14:08文/記者葉思含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草案」初審通過,業者認為免稅額過低,僅能受惠分租套房。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初審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草案」,未來民眾將住宅委託包租代管業轉租,只要租金低於6000元、契約約定供居住使用1年以上者,即可享有免納綜合所得稅優惠。不過業者認為免稅額過低,僅能受惠分租套房,且應增加頂樓加蓋物件等問題之豁免條款,否則房東怕被強拆違建,參與意願不高。

 

根據初審條文,符合規定的租賃住宅,各縣市政府對應課徵的地價稅、房屋稅,得予以適當減徵,減徵實施期限為5年,由地方政府依自治條例規定減徵期限、範圍及基準。另外,非租賃住宅服務業而經營代管業務或包租業務,可處公司負責人、商業負責人或行為人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若情節重大可勒令停業。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認為,將對有助於台灣發展租賃產業、鼓勵空屋利用,也保障房東及房客的租賃關係,更提供可減免稅務支出,評估1年可享1、2萬元減稅優惠。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則認為,雖然租賃條例舍下免稅條款,但是不少房東還是觀望,除擔憂過去未誠實申報的稅負可能被追繳外,不少房東出租的標的屬於違章建築,也是政策未能讓房東們積極參與的重要原因,建議增加豁免條款,不追溯以及追究違章建築等問題,否則房東參與意願不高,且租金6000元在北市幾乎只能住頂樓加蓋物件。

 

香港商匯泓不動產台灣分公司副總經理吳懿倫表示,很樂見初審通過,代表政府有心扶植租賃業、鼓勵空屋利用,然而租賃市場不只有套房,還有店面、商辦、大坪數住宅等產品,盼能提高免稅僅6000元限制,否則只受惠分租套房,無法擴大其效益。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地產天下】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本日最多瀏覽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