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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台南河樂廣場營運 市府擬採OT委外經營

2021/04/30 21:35文/記者林耀文

為提升河樂廣場更多元的使用機能,滿足國民新的旅遊需求,以及具有效益的營運方式,同時減低政府財政負擔,台南市府擬採促參OT方式辦理。

「河樂廣場」現為臺南市區最大的親水公園,曾被《富比士》雜誌評比「世界七大最令人期待的公園改造案」之一,及國際媒體英國《衛報》刊登評比為世界頂尖十大新建築之一。台南市府打算引入民間專業經營管理能力,提升河樂廣場更多元的使用機能,滿足國民新的旅遊需求,以及具有效益的營運方式,同時減低政府財政負擔。擬採促參OT方式辦理,由民間機構營運政府投資興建完成之建設,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河樂廣場保存了部分中國城遺構,並透過運河親水空間讓府城呈現嶄新面貌,重啟府城悠久歷史,並串起府城軸帶及藍綠雙環節點,打造全新的親水公園 ,基地範圍為全區河樂廣場,建物為2層樓,1樓營運空間為資訊站(位 於東側區域),地下1樓主要營運空間包含學習教室、閱覽室、活動中心等。

 

本案未來若經主辦機關同意,得以公共設施多目標開發,結合休閒遊憩等設施使用 根據調查統計,河樂廣場平均平日參訪人數約1000~3000 人,假日參訪人數約 4000~6000 人,預估後續營運平均每月參訪人數可達6萬5000人次以上。

 

河樂廣場基地依「變更臺南市中西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計畫書」,本案基地為廣場用地(廣 4)(建蔽率 5%;容積率100%),並得作觀光旅遊資訊站、文創、商業、多功能表演、展覽、會議等活動使用之設施使用。

 

「河樂廣場」為二層樓建物(地上一層及地下一層),現為臺南市區最大的親水公園,所有權人為臺南市。本案基地坐落於臺南市中西區星鑽段 2404 地號土地,土地面積約 1萬5396平方公尺。

 

本案得為下列設施使用或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申請 使用。未來本案規劃內容應符規定,應無需辦理用地變更。包括1.觀光旅遊資訊站、樓電梯出入口、停車空間、車道、車道出入口、通風、消防、安全設備等相關設施。2.露天座:其管理辦法由相關主管機關另訂之。3.文創、商業、多功能表演、展覽、會議等活動使用之設施。

 

台南市府指出,未來在施工階段時,因本案擬採 OT方式委外,主要涉及建物室內裝修等作業,對周邊造成短期輕微負面之影響對於空氣品質、噪音、廢棄物、交通衝擊等層面造成短期輕微負面之影響,可藉因應對策將負面之影響大為 減緩。

 

另外,營運階段時,本案主要提供旅遊諮詢、人文展覽、臺南物產推廣等服務,對於本案土地利用、產業經濟及光觀遊憩等資源有輕微性之正面影響,未來可藉因應對策,如配合臺南市政府觀光政策及串聯周邊自然生態及觀光遊憩景點可提升至顯著性之正面影響。

 

同時,本案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 19 條第 1 項第 8 款規定,申請開發或累積開發面積 10 公頃以上,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本案基地面積僅約 1.53 公頃,且並無涉及興建或擴建行為,無需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規定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也有一些學者專家建議市府,河樂廣場未來可結合中正路商圈之發展,整體帶動地方商業發展活絡。同時考慮財務可行性,以及河樂廣場現狀已不可改變的限制, 可考慮合理降低廠商負擔(例如土地租金及權利金)及增加商業經營空間,來提高廠商投資意願。

 

也有學者建議可以實際營運空間計收土地租金。有關河樂廣場之管理維護,建議可由廠商按使用面積負擔。本案後續以河樂廣場全區委外辦理公開招商,倘若招商未果,建議亦可將個別營運空間分別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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