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父母出資幫兒蓋房成家 反多這筆稅費要繳

2023/03/06 19:14文/記者朱語蕎

出資幫兒子蓋新房,但房子仍是兒子名下,依契稅條例第12條規定,應由使照所記載的起造人申報繳納契稅。

現今房價高昂,不少人成家得靠父母幫忙,有民眾想在兒子成家前,直接出資並以兒子名義蓋房子,當作成家禮物,沒想到因此得多繳納一筆契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出資幫兒子蓋新房,但房子仍是兒子名下,依契稅條例第12條規定,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因買賣、交換、贈與,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並取得使用執照者,應由使照所記載的起造人申報繳納契稅。

也就是說,房屋建造執照起造人為子女名字,但如果實際購買房屋建材及支付建商的工程款,都是由父母支付,因已發生實質贈與行為,應由子女在使用執照核發之日起60天內,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契稅。

稅務局提醒,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契稅者,每超過3天,會加徵應納稅額1%的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且不超過1萬5000元為限;如有匿報或短報情形,經稽徵機關查獲或經人舉發查明屬實者,除要補繳稅額外,還要加處應納稅額1至3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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