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太神了!17歲少年2千萬買台北房 父母「佈局10年」證明兒子全自付

2024/04/03 10:31文/記者朱語蕎

父母做好事前規劃分贈與給子女,符合條件就能免徵贈與稅。

房價高漲,不少年輕人選擇躺平等長輩繼承或贈與,但要注意有贈與稅和遺產稅問題,小心不注意反而支出成本更多。

日前台北有名17歲少年,以現金全額自付購買新北市2000萬的房子,且還被國稅局認定免課徵贈與稅,讓不少人訝異。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未成年人購置財產,如能證明支付之款項確係為未成年人所有,就可免徵課贈與稅;但不能證明者,視為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贈與,應課徵贈與稅。

國稅局分享這名案例表示,甲君今年17歲,向第三人購買新北市房地,買賣成交價格2000萬元,甲君的父親是其法定代理人,於買賣契約訂定日後3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並提示甲君存摺影本,證明該項支付不動產價金來源。

原來甲君自2013年至2023年間受贈與自父母的存款,經該局查證甲君銀行帳戶於購置不動產時,已有足夠資金,且支付價款確由甲君的銀行帳戶支付,經核定非屬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贈與,因此免課徵贈與稅。

國稅局提醒,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5款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所購置之財產,如不能證明支付之價款屬購買人所有者,視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贈與。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於同法第24條規定期限內,申報及繳納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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