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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花代書費?賣建地含道路用地 卻要簽兩份契約書 地政士:未來可節稅

2024/07/05 11:25文/記者朱語蕎

買賣房地要注意未來房地合一稅課徵問題,一不小心可能遭課重稅。(資料照)

在房地合一稅上路後,買賣契約書該分幾份公約、私約,攸關之後繳稅金額,得要特別留意。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分為私契及公契,所謂私契就是買賣雙方的合約書;所謂公契就是向公部門申報房屋契稅或是土地增值稅的移轉契約書。當名下的多筆土地要出售時,買賣總價、付款方式、點交時間等都是重點。

鄭文在提到有個案的賣方繼承了2筆土地,因為5位兄弟姐妹共有,持有多年後決定出售該2筆土地,日前買方出現了,有關買賣總價、付款方式及點交時間底定。

鄭文在說,在協助檢視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後發現,該2筆土地1筆為建地,另外1筆為道路用地,所以建議買賣雙方將買賣契約書,依照土地使用分區不同,分別簽立買賣契約書。

但買方卻不解,因為以往的經驗,私契可以簽成同一份買賣契約書,公契土地增值稅再申報成2份就好,另外依照《土地稅法》第39條規定,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被徵收前之移轉免徵土地增值稅。所以建地要繳納土地增值稅,道路用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為何如此大費周章,還要多付一份代書費?

鄭文在解釋,雖然此次買賣屬於舊制,賣方無需繳納房地合一稅,只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就好,但是未來買方再出售時,有應納房地合一稅的土地及免納房地合一稅的土地,如果沒有分別簽立買賣契約書,可能會有舉證上的困擾,土地的取得成本、必要費用、改良費用及移轉費用,該怎麼拆算?可能影響買方未來權益。

鄭文在表示,2016年以前的舊制,出售土地只要繳納土地增值稅,沒有所得稅的困擾,所以買賣契約(私契)簽立後,再依照土地的性質申請應納或是免納土地增值稅,不需要將買賣契約書分別簽立。

但在房地合一稅上路後,除了前述的土地增值稅外,還有一筆房地合一稅必須申報繳納,所以建議買方就買賣契約書分別簽立,房地合一稅比起代書費只是九牛一毛,別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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