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公益出租人想賣房 「這期限」後出售才享優稅

2024/09/12 06:19文/記者朱語蕎

公益出租人售屋要先符合規定,才能享有土增稅優惠稅率。公益出租人售屋要先符合規定,才能享有土增稅優惠稅率。
為鼓勵民眾釋出房屋成為公益出租人或投入社會住宅市場,政府提供多項租稅優惠,包括房屋稅享有等同於自住用房屋1.2%優惠稅率;公益出租土地地價稅享有等同於自用住宅用地2‰優惠稅率,社會住宅土地則可減徵地價稅80%等,但要注意相關規定,才能享有優惠。
民眾小周在新竹市區有間30多年的老公寓,從2年前開始當起公益出租人,今年 6月30日租約到期後,小周打算將房屋賣掉,但卻不符合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的自用優惠稅率。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短期內有打算要出售房地的人,如果要適用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或「一生一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必須分別在出售前1年內或前5年內無「出租」的行為,才有10%自住優惠稅率的適用。
因此,小周為適用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自用優惠稅率,需等到2025年7月1日以後出售,才符合出售前1年內無「出租」的規定。
稅務局提醒,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已於年7月1日上路,為落實居住正義,合理化房屋稅負,加重持有多戶且未作有效利用者的房屋稅負擔。
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改採全國歸戶,按納稅義務人全國總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對未作有效利用多屋族,課以較高稅率,並採全數累進方式課徵,最低2.6%,最高可到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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