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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黎明重劃區弊案 地政司:暫不點交

2017/06/23 11:26文/記者馮牧群

未來為減少自辦重劃爭議,內政部已修訂「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圖為單元二黎明自辦重劃區。(本報資料照)

爭議不斷的台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面積約186公頃,台中市府於97年1月核定公告,主要工程已完成驗收,101年5月陸續辦理土地登記,完成逾9成地主點交。地政司指出,對於自辦重劃會涉及弊案,部分土地爭議案件仍在法院訴訟中,將待判決確定後再辦理登記及點交,保障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單元二黎明自辦重劃是全台最大的自辦重劃區,由富有土地開發公司負責,參與重劃的地主多達2,578人,是台中歷來參與人數最多的自辦重劃案。該案開發至今12年爭議不斷,2014年自辦重劃區自救會代表20餘人,按鈴控告當時市府涉嫌瀆職圖利,違法評定重劃前後地價,且故意評低。2016年又爆發弊案,長億集團創辦人楊天生、富有土地開發總顧問楊文欣等人被地主檢舉「虛增工程款,詐取抵費地」、「變賣圖利,製作不實土地分配清冊」;最近又因「黎明幼兒園」拆遷問題鬧上新聞版面。

 

地政司表示,自辦重劃會是否涉及虛增工程款、建物拆遷補償費或重劃後地價評定過低,導致地主土地分配少2%,有權益受損情形,將督促市府配合檢調查明案情。另外,重劃區約9公頃的抵費地,應依法規定,在土地分配異議未完成司法裁判前,保留暫緩出售,以便未來判決若須賠償地主時處分利用,保障地主權益。

 

未來為減少自辦重劃爭議,內政部正修訂「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加強行政程序、政府監督及擴大民眾參與,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自辦重劃案件,將納入聽證程序,以合議制方式審議重劃範圍與計畫書;直轄市、縣市政府應組成工程查核小組定期查核公共工程品質,並增加土地分配結果須經會員大會認可、重劃前後地價資料辦理公告等措施,保障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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