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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高雄新市鎮開發 營建署將委託專業廠商評估土地最佳處分模式

2020/08/05 18:06文/記者林耀文

營建署將委託專業廠商評估高雄新市鎮土地處分最佳模式,不少建商期盼產業專用區,能變更為住宅區或商業區,更利於吸引建商投資開發興趣。

為加速高雄新市鎮開發,並考量部分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已不符實際需求,營建署今日表示,包括文教區、商業區及產業專用區等,都將重新評估使用分區,以發揮土地最大效益。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現有待處分土地使用分區,淡海新市鎮計有焚化爐用地、住宅區、政商混合區,高雄新市鎮計有文教區、商業區及產業專用區,因部分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已不符實際需求,經該署評選專業服務廠商,將辦理各宗土地成本、土地處分價格評估及土地開發市場條件分析,並請廠商就土地周邊發展、不動產市場、土地處分方式及財務等進一步分析評估,以決定各宗土地最佳之處分方式,並預計於110年6月底前完成整體規劃事宜。

 

高雄新市鎮已優先開發第1期發展區面積計338.92公頃,取得可售土地面積78.14公頃,迄109年7月底已售出土地53.02公頃,剩餘待處分土地面積為25.12公頃。未來內政部營建署將配合規劃結果,視需要檢討及調整各宗土地之使用分區及容許使用項目,並辦理後續土地處分事宜,冀發揮土地最大效益,加速產業發展與人口進駐,以促進淡海及高雄新市鎮之繁榮與發展。

 

去年高雄市政府都發局為推動產業招商,即為內政部辦理「變更高雄新市鎮特定區第一期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二次專案通盤檢討)案」,從去年11月10日正式公佈實施。這次通盤檢討案針對產業專用區放寬開發限制,放寬最小開發規模從1萬平方公尺起,並增加允許行業,讓產業區招商更順利,以提高新市鎮整體生活機能,也利於消費者進駐新市鎮意願加溫。

 

這次通盤檢討案,經檢討後修正重點將導入低衝擊開發之規劃理念,與都設規範共同增修訂開挖率、退縮、鄰幢間隔、低衝擊開發設施、永續環境生態指標等相關規定。針對產業專用區開發,考量市場與商業型態變遷,同時納入高齡化社會的商業模式與居住需求,除了放寬現行需全街廓整體開發之規定,以促進產業專用區招商作業。產業專用區內每宗建築基地面積放寬為不得小於1萬平方公尺。

 

推案建商認為,高雄新市鎮一期產業專用區,若能朝向綜合性購物商場中心或遊樂場方面,應對區域生活機能發展較佳,至於老人住宅如能做為真正的老人養生村也不錯,產業專用區開發面積愈小,應對招商比較有幫助。若是評估結果,可變更產業專用區成為住宅區或商業區,上萬坪基地緊鄰後勁溪水岸,具備優質景觀,頗利於吸引建商投資開發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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