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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功能分區」無關土地徵收!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營建署研擬中

2023/01/10 11:45文/記者林耀文

台南市政府地政局強調,事實上國土功能分區劃設與土地徵收是兩回事,且現行農牧用地、養殖用地即便劃入第1類,也可維持合法農作使用。

為促進國土整合管理及永續發展,中央預計114年公告施行國土計畫新制,卻有許多民眾仍對國土功能分區有所誤解,誤認劃入國土保育區第1類的土地會被徵收或禁止農作使用等。台南市政府地政局強調,事實上國土功能分區劃設與土地徵收是兩回事,且現行農牧用地、養殖用地即便劃入第1類,也可維持合法農作使用。目前營建署加速研擬「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將對民眾既有合法權益予以保障。   

依據《國土計畫法》,國土計畫新制將採三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由內政部於107年4月30日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規範各種分區的劃設原則;第二階段則由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依中央劃設原則對臺南市土地進行劃分,並在110年4月30日公告實施「臺南市國土計畫」;第三階段由地政局將計畫分區落實到每宗土地,建立每筆地號土地的管制條件清冊,並繪製「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審議後預計114年4月底前全國同步公告施行。   

台南市府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截至今年1月10日為止,地政局共已辦理12場公聽會,目前仍持續進行中。辦理過程裡發現有些民眾對於國土功能分區有所誤解,例如:擔心劃入國土保育區第1類的土地會被徵收;又或者擔心未來土地將被禁止農作使用、影響未來農保資格等。

但事實上土地不會因為國土計畫劃入國保1就馬上被徵收,徵收要需地機關有公益性、必要性理由才會徵收私人土地。現行農牧用地、養殖用地也不會因此影響原有合法農作使用,更不會影響農保資格。   

陳淑美強調,攸關未來土地使用管制的「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目前正由營建署加速研擬中,主要會對民眾既有的合法權益予以保障,呼籲民眾踴躍參加公聽會提出建言,市府將如實向上反映,讓制度更加周延完善,也感謝各界對於國土保育區、農業發展區第1、2、4類及城鄉發展區第2-1類等議題提出的各種建言,市府均會錄案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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