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房產節稅觀念改變 去年全台贈與量年減3成

2017/07/12 14:31文/記者馮牧群

專家建議有房產贈與需求的父母,先將房產變現再以現金贈與給子女,每年分批贈與現金來完成資產配置。

根據內政部全台主要都會區未含夫妻贈與的房產贈與情況顯示,贈與移轉量最低點為2006年的1.9萬戶,最高點在2014年達4.2萬戶,兩者相差2.2倍,不過,隨著房產節稅觀念改變,去年贈與量只剩29,745件,年減幅達3成。專家表示,2016年房地合一稅實施後,贈與及繼承已非房產節稅的最佳方式,屋主贈與前應試算最佳的節稅效果,以免子女將來售屋繳交稅費更重。

 

永慶房產集團契約部協理洪宜寧表示,以往國人有土斯有財的觀念根深蒂固,有足夠資金總會購置房產,再透過贈與或繼承方式移轉給子女,資產可享節稅效益。觀察統計數據,2003年起受到SARS事件影響,房市一度陷入低迷,贈與量跟著低落,贈與量最高點落在2014年前後,適逢政府推行囤房稅,引起多屋族提早進行資產配置,避免稅負增加。

 

不過,2016年房地合一稅正式上路後,未來售屋必須課徵資本利得稅,洪宜寧認為,2016年之後若是透過贈與或繼承取得的房產,因房產取得成本低於市價許多,未來售屋時要繳交更高的稅,即使是長期持有,非自用持有2至10年仍須課20%,超過10年須課15%。

 

舉例來說,假設房產市價約3,000萬元,其土地公告現值為800萬元,房屋評定現值為200萬元,房地價值合計1,000萬元,視為當時取得成本價值。依房地合一稅規定,房產出售可抵扣維護房屋使用費用,若無相關單據,可扣除售價5%,若子女未來將房產以3,500萬元售出,可主張抵扣費用即為175萬元。另外,假設父母贈與子女房產當時,土地公告現值為800萬元,數年後經調漲為1000萬元,增加的200萬元視為土地漲價總數,亦是減項之一。

 

因此,出售房產的所得算法為:售價3,500萬元-當時取得成本1,000萬元-維護房屋費用175萬元-公告現值漲價總數額200萬元=交易所得2,125萬元。持有期間在2至10年間,須繳納425萬元稅費,持有超過10年,則須繳納319萬元稅費。

 

洪宜寧提醒,房產節稅觀念轉變,應避免贈與或繼承,造成子女未來出售房產繳納更多稅負的壓力,建議房產先變現後,父母以現金贈與給子女,運用每年440萬元免稅額,提供子女購屋頭期款,以每年分批贈與現金的方式完成資產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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