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申請件數達11年來最高 桃園租屋補貼合格全發

2018/01/23 11:07文/記者馮牧群

桃園市住宅發展處說明,今年1月起按月核撥租金補貼,第1期補貼款預計本月底前就入帳。(桃園市府提供)

桃園市去年度租金補貼受理申請戶數達到近11年來最高,今年則為9973戶,審核後符合資格共8971戶,市府今年度配合中央核定8000戶額度編列1億1520萬的租屋補助預算,超出部分將全額滿足,讓符合補貼標準的家庭,全都獲得政府每月最高房租補貼4000元,減輕在桃園定居的弱勢市民租屋負擔。

 

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超出核定戶數971戶部份市府已向中央爭取全額滿足,若中央仍維持原補貼戶數,市府將另覓經費,使所有符合資格的申請戶都獲得租金補貼,不用擔心排序及抽籤結果。去年度申請租金補貼戶數達到11年來高峰,顯示市府更責無旁貸要照顧更多弱勢市民、協助無力購屋家庭租到適宜的房屋,此外第一波社會住宅皆在興建中,市府亦向中央提出核定戶數提高至1萬戶的需求。

 

住宅發展處長曾榮英說明,今年1月起按月核撥租金補貼,第1期補貼款預計於本月底前入帳,申請時檢附的租約若已約滿,需儘快補上新租約,才能順利核撥補貼款;補貼期間若租約期滿,應於2個月內補件,逾期補件者將被取消資格。

 

住宅發展處提醒,合格民眾受補貼期間若將戶籍及租屋地遷出桃園,應於遷移後2個月內,向遷移後戶籍的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租金補貼遷移申請,經遷移後戶籍所在地的縣市主管機關審查後,符合資格仍需斟酌經費能否支應,依該縣市租金補貼金額為準,接續核撥租金補貼直到期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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