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契約2.0版9月上路 明訂電費上限
內政部新修正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將於9月1日生效。(圖/記者張瀞勻攝)
為加強保障房屋租賃雙方權益,內政部新修正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將於9月1日生效,新版租約除了明定電費額度及費用上限,此外,租賃雙方修繕責任等事項都有明確的規範。民眾於租屋簽約時,應善用內政部版的租賃契約,才能保障自身權益,減少租賃糾紛。
內政部表示,為解決常見的住宅租賃糾紛,已於2017年1月推動實施「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為進一步落實執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定,本次再重新檢討修正定型化契約內容,名稱並修正為「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而2018年6月間依租賃條例發布的「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亦配合作一致性修正,提供租賃雙方更全面性的保障。
內政部指出,新版的住宅租賃契約較過去增加分租套房或雅房的房東向房客收取的電費額度,應區分為夏月(6月至9月)及非夏月,所收取的費額都不能超過台電公司所定當月用電量最高級距每度金額。
另外,房客如因疾病、意外而有長期療養的需要,經醫療機構出具6個月以上診斷證明者,可主張提前終止租約,在房東修繕住宅期間致不能居住,房客也可主張扣除全部或部分租金。此外,新版租約也將常見的租屋糾紛問題納入規範,以衡平租賃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對於房東而言,修正重點包括出租人於租賃期間不得藉任何理由要求調漲租金,另於簽約時,應出示有權出租住宅的證明文件,說明房客負責修繕的項目及範圍,並應於租賃期間保持住宅合於居住使用;租賃關係消滅後,房客遺留物經房東催告後,若仍不取回,則可予以拋棄。
對於房客而言,新版租約中修正內容包括房客不得擅自變更作非住宅使用、簽約時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妥善保管使用租賃住宅、有轉租情形應於轉租後30日內通知出租人,新版租約推行後,將可提升住宅租賃雙方權益的保障。
內政部提醒,新版租約上路後,若遇有新簽訂契約內容與規定不符部分,可要求出租人修改或拒絕簽約,以保障自身權益;另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規定,租約內容與規定不符部分,經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可處3萬至30萬元罰鍰。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
買房抗通膨 購屋10大準則 你家得幾分?
根據IMF(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指出,預估2024年全球平均通脹率將降至5.8%,然而,這樣的數據依舊是「處於過去20年來的高檔位置」。美國史...〈more〉
-
槓桿開滿!「雙貸族」人數創史上新高 升息壓力山大
央行日前宣布升息,在利率「升升不息」,若同時有房貸、信貸族群,負擔之重已不可同日而語。根據聯徵中心資料,比較2014至2024年間,歷年1月...〈more〉
-
台中這一老市區交易暴增近七倍 地政局說明四大原因
根據台中市地政局統計,近5年台中土地建物登記案件總量成長率達5.06%,居六都之冠。其中,北屯區近五年在登記案件量等都名列前茅,成為熱點。東...〈more〉
-
無招了!北市房價還在漲 連續個月上漲 單坪飆破60萬
房價漲勢未歇!台北市地政局公布最近一期住宅交易指數,為住宅價格指數119.72,較11月上升0.53%,標準住宅價格來到每坪60.85萬元,...〈more〉
-
一張表青埔還能買嗎?漲到4字頭 專家:炒房要換其他地方
青埔這幾年房價狂飆,房價從五年前的平均成交2~3字頭,到目前一坪4~6字頭,甚至,各預售案依照區域不同,價格落差還不小,以自住需求來說,目前...〈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