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平均地權條例實名檢舉炒房 最高可拿千萬獎金

2023/04/25 13:56文/記者張瀞勻

平均地權條例配套子法草案預告記者會,同時預告「檢舉獎勵及罰鍰提撥運用辦法」草案,其中規定發給檢舉違規獎金,將以實收罰鍰30%發給檢舉獎金,並規定個案獎金之上限1000萬元。(圖/資料照)

內政部25日召開平均地權條例配套子法草案預告記者會,部長林右昌親自說明新增5項子法內容。林右昌表示,本次條例修法最主要的目的是回應社會期待,打擊投機炒作,讓房地產市場逐漸恢復正常健康狀態。本次同時預告「檢舉獎勵及罰鍰提撥運用辦法」草案,其中規定發給檢舉違規獎金的類型,包括逾期或不實申報實價登錄、違反紅單轉售、限制換約與禁止炒作規定案件。檢舉案件如經查證屬實、裁處罰鍰確定且完成收繳後,將以實收罰鍰30%發給檢舉獎金,並規定個案獎金之上限1000萬元。

內政部指出,平均地權條例已於2月8日公布實行後,積極修正其4項子法有預售屋、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預售屋解約申報及地價評議委會員組織等規範,皆於2至3月間完成預告;本次再增訂5項子法為私法人買受住宅許可制、限制預售屋、新建成屋換約轉售及檢舉獎金制度等規範,自即日起至5月15日草案預告中,未來以期完整9大子法後,明確杜絕炒作,確保建商合法正派經營。

在私法人買受住宅許可部分,在條例修法時已考量私法人執行業務營運需要,分為「免經許可」及「需經許可」2種,今日預告的2項子法,則是依照實務上私法人買受住宅的目的與用途,再作進一步的周延規範。

其中,在「免經許可情形公告」草案,即將私法人買受取得住宅有其公益性、必要性,並具共識的9種情形,例如金融機構轉投資的資產管理公司(AMC)買受不良資產擔保品,以及私法人為確保債權及穩定不動產金融市場之必要,經由法院拍賣取得住宅,均納入免經許可項目;另在「許可辦法」草案中,則將私法人因正常經營而需買受住宅的6種情形納入需經許可項目(例如購買作宿舍、具規模出租經營使用等),但其許可取得的住宅,必須受到5年不得移轉的限制,以避免被變相短期出賣炒作。

至於協助私法人參與都更重建部分,則將依都更辦理進度而有不同設計規範。在都更整合階段,私法人可經許可買受取得30年屋齡以上老舊住宅,或未達安全、耐震標準等有危險之虞的住宅進行都更,但需受到5年不得移轉的限制,以避免都更蟑螂等假借都更名義取得住宅情形發生。另私法人如欲取得迅行劃定更新地區內的住宅,因該地區具有辦理都更的急迫重要性,故得免經許可,以利推動都更整合。

如果都更事業計畫已取得8成所有權人同意,而進到公開展覽階段,在計畫範圍內已有土地、建物,或屬實施者或出資者之私法人,則可免經許可買受取得範圍內其他住宅,以利都更加速權利整合完成;但於區內無土地、建物,或非屬實施者或出資者之私法人,仍須經許可取得。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地產天下】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本日最多瀏覽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