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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共有土地想當「最大地主」 專家:只需花20元還免仲介費

2023/06/30 11:24文/記者朱語蕎

共有土地想買賣,要先確定是持分共有?還是公同共有。(示意圖,資料照)

當繼承發生時,繼承人的多寡會影響到共有人的持分比例,繼承人越多繼承應繼分的比例越少,當繼承人無法全體會同辦理繼承登記時,也只能以公同共有辦理繼承登記。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若繼承人拿到共有土地權狀,想知道自己是否是「大地主」,首先要先確認共有的型態,是持分共有?還是公同共有?如果是持分共有,共有人可以自由處分該土地,如果是公同共有,要處分土地就必須全體同意,或是依照土地法34條之1多數決辦理處分程序。

鄭文在說,無論是持分共有或共同共有,建議共有人應先申請第三類土地謄本確認共有人的關係。由於現在的土地謄本分為三類,第一類謄本要本人申請,資料最完整。第二類謄本任何人都可以申請,但是會隱匿個資,第三類謄本雖然也是隱匿個資,但是名字會完整顯示,非常清楚,但是只限於登記名義人或是利害關係人才能申請,這也算是共有人的專屬福利。

因此想知道共有地主還有誰,也許可從第三類謄本中挖到寶,因為共有人之間的買賣沒有優先購買權的困擾,同時可以省下一筆可觀的仲介費,是共有人之間的特別的福利,所以別小看一張20元土地謄本的威力。

不過,鄭文在也提醒,其實最困擾的應是每年11月份的地價稅開徵,如果是公同共有關係,因為納稅義務人屬於連帶責任,所以地價稅單可能會「四處流浪」,直到有共有人繳納為止。

他建議,若遇到這種狀況,也許拋棄所有權也是一種考量,如果利大於弊就乖乖的繳納地價稅,若是利小於弊,拋棄所有權後,地價稅單就不再困擾您,願您做個快樂的所有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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