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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直部分商業及娛樂區放寬使用 都委會過關

2016/10/21 13:09文/記者馮牧群

大直部分商業區及娛樂區使用限制放寬,提升區域生活機能。(本報資料照)

台北市都委會20日審議通過大直地區大彎北段商業區、娛樂區管制規定計畫案,取消指定使用項目需達1/2容積樓地板面積的限制,分別放寬比照第三種、第四種商業區使用規定,並放寬建物高度可達70公尺,但仍不允許住宅使用。未來可望解決目前業種別與樓板面積長期受土地使用分區管制限制,無法因應市場需求的問題。

 

大彎北段位於基隆河截彎取直地區,東隔堤頂大道與內湖科技園區相鄰,南經大直橋可達松山機場,都市計畫定位為台北市副都心;樂群二路以北為商業區及娛樂區,發展商業購物與娛樂使用,以南為住宅區,並規劃公園、綠地等公設用地,十多年前曾放寬土地使用管制,目前該地區開發率在7成8以上,不過,當地居民曾多次表達住宅區相關規定不符合實際需求,影響日常生活,希望市府放寬日常民生、零售餐飲等使用。

 

都發局表示,大彎北段地區都市計畫面積為104.85公頃,這次修訂範圍為樂群二路以北的商業及娛樂區,面積39.55公頃,重點包括︰商業區、娛樂區仍不得作住宅使用,取消指定使用項目需達1/2容積樓地板面積的限制,調整娛樂區規定比照第四種商業區辦理;在符合飛航管制等規定下,放寬建築高度從現行30~36公尺,至70公尺為上限。

 

都委會建議,都發局、建管處應在土地使用及建築管理上嚴格把關,確保該區南北向敬業三路兩側基地放寬留設空間的公共性;市府補充,針對大彎北段商業區、娛樂區內違規住宅使用,已成立專案小組防止與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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