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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市囤房稅2.0審議通過將上路 仍有5萬戶自用宅未登記

2024/06/12 22:06文/記者朱語蕎

新竹市政府通過囤房稅2.0,將送7月的竹市議會臨時會審議。(新竹市政府提供)

中央於今年1月3日修正公布「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囤房稅2.0自今年7月1日施行,2026年5月開徵。新竹市稅務局也參照財政部公告基準,擬具竹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草案,已於5月6日至13日完成預告,日前經市府市務會議審議通過,將送7月的竹市議會臨時會審議。

囤房稅2.0新制將於今年7月上路,自住房屋增訂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的要件。稅務局表示,新竹市今年房屋稅開徵20萬7,053戶,自住用房屋16萬5,555戶,占開徵戶數近8成,經統計尚有近3成,約5萬戶自住房屋未設立戶籍登記,提醒民眾應於2025年3月24日前辦竣戶籍登記,才可適用自住房屋優惠稅率。

稅務局表示,依現行規定,個人住家用房屋,如符合無出租,並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全國合計3戶以內,可申請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1.2%。

稅務局表示,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只要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當地一般租金標準,或繼承共有房屋,4戶以內每戶1.5%,5~6戶每戶2.0%,7戶以上每戶2.4%。其他未作有效利用多屋族,課以較高稅率,1戶為2.6%;2~4戶每戶3.2%;5~6戶每戶3.8%;7戶以上每戶4.8%。

稅務局提醒,竹市屬非直轄市組,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按所有人全國持有戶數採差別稅率課徵,最低2.6%,最高可到4.8%,與自住用稅率最大相差4倍,請提早做好節稅規劃。

稅務局也鼓勵民眾釋出房屋作有效利用,成為公益出租人或投入社會住宅市場,房屋稅也能享有與自住住家用房屋1.2%的優惠稅率,截至今年5月止已有3,610件公益出租人減免案件。囤房稅2.0鼓勵屋主釋出空置房屋,增加租賃市場供給,只要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當地一般租金標準,就可適用較優惠稅率課徵房屋稅。

另外,根據統計,2021~2023年新竹市建商待銷售房屋平均持有期間僅0.73個月,目前持有2年以上待銷售房屋不到100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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